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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单恋指数6 第3章(1) 作者:惜之

  半年匆匆过去,希壬态度些微改善,他能和家人交谈,偶尔,姑姑问他心事,他也乐意适度倾吐,但他的认定间,“家人”并不包括爷爷,他们像两只刺猬,随时为对方张扬棘剌。

  然而他对点点有明显不同,或许是点点不怕他的冷脸,东黏西黏,硬是把温情塞给他,也或许是点点的热情天性叫人无法拒绝,总之,你可以常看见两人挂在一起,打打闹闹,替家里增添热闹。

  这学期,钧璨正式在课余进入爷爷公司学习,而希壬怎么都不愿意。

  他说忙,真的忙吗?大概吧,他忙着和众美女周旋,女人一个接一个,他不是牛郎,对女人,却比牛郎更专业。

  “我讨厌你的女朋友。”这天,点点一进门便抛下包包,气鼓鼓指着希壬说话。

  “她们惹火你?”希壬瞄她。

  “对。”

  屁股往他身边沙发坠下,可怜的弹簧,上帝会为你开启另一扇窗。

  “哪一个惹你?”

  “鼻孔很大那一个。”她用拇指、食指圈出两个夸张鼻孔。

  “她做了什么?”他失笑。

  “她打喷涕的时候有蝙蝠飞出来,流出来的鼻涕会造成洪水泛滥,生气的时候,呼出来的气体会变成飓风危害全人类。”是啦是啦,她不就事论事,而是做人身攻击。

  “你干脆说,她抬头的时候可以看见她的脑浆。”希壬比她更刻薄。

  “错,她的脑浆太少,要用显微镜才观察得到。”

  点点青出于蓝,嘴巴和希壬一样尖酸。

  “好吧,下次我不和她约会。”他答得干脆。

  什么?这么简单就说服他,她不过嫌弃两声,希壬就放弃和她约会,那……再试试别人。

  “我也不喜欢画紫色眼影那个。”她用食指将自己的眉角往上掀。

  “你说的是Joanna?”

  “对。”

  “她哪里不对?”希壬奇怪,几时起,她对他的女朋友那么有意见?

  “她的腿像鸵鸟那么长,一走路就尘烟弥漫,害后面的人找不到方向,而且她的紫色眼影不环保。”

  “不环保?”她把他弄糊涂了。

  “蝴蝶蜜蜂误以为那是紫色郁金香,飞过去,不小心会让她的厚眼皮夹成动物性果酱。”

  紫色郁金香?

  Joanna若知道点点这样夸张她的眼袋,肯定火冒三丈,紫色郁金香马上变成紫色猪笼草,一口把小肥猪吞进胃袋。

  不过,他没反对她。

  “好吧,我把她从女友名单中消除。”说到做到,他拿出手机,把Joanna的号码消除。

  哇,太有成就啦,点点再接再厉:“那个‘去年一滴相思泪,至今流不到腮边’的长脸Jane呢?”

  “脸长碍到你?”

  “我每次要看她的眼睛,由下往上,整整花三十秒才找得到,我站在山脚下,要找到富士山上的雪景都不必花这么多时间。”

  “谁叫你没事去找她的眼睛?”希壬咯咯笑开。

  “对话时,正视对方眼睛是种礼貌。”

  哦哦,那么背后批评人,肯定是礼貌中的礼貌啰。“那不是她的错,谁教你那么矮。”

  “错在她脸长好不好,她的粉饼刷两次就要换新粉蕊。”

  “她的粉蕊又不必你花钱。”他反驳。

  “可她的脸长会造成小灰的情绪困扰。”点点义正词严。

  小灰是家里养的马匹,性情温驯,点点常骑它在园里绕。

  “Jane的脸欺负到小灰?”他不解。

  “对,小灰以为自己是世界上独一无二最特殊的长脸动物,Jane的出现会伤害它脆弱的自尊心。”

  “小灰看见Jane会自尊心受损,那它看见长吻鳄时,怎么办?”希壬反问。

  “门房伯伯不会放长吻鳄进来,但你会把Jane带进来啊!”

  “好吧,我不约她。”再一次,他删除名单。

  多次成功造成点点的自我膨胀,她觉得再多的不合理要求,他都会答应。

  勾住他的手臂,把头靠近他的颈窝里,甜甜的声音、软软的要求,她说:“希壬哥,你可不可以别交那么多女朋友?”

  “为什么不?”他看她一眼。

  “她们出现,爷爷很生气……”

  希壬打断她,脸色转为凝重。“你来当老头子的说客?”

  “不是。”

  才怪,希王推开她的猪脑袋。

  点点不允,硬把头凑上去,“我讨厌她们和你那么靠近,好像你才是她们的希壬哥,不是我的希壬哥,你怎么可以对她们比对我好,我们才是家人啊!”

  希王的嘴角浮出笑意,姑且将她的不平解释为妒忌。

  “我保证以后一定替你找个好大嫂,现在,你只当我的希壬哥就好,行不行?”

  他还是不答,但笑意旷大。

  “希壬哥,我鼻子过敏,Tami的香水会让我打喷嚏……希壬哥,我有视觉障碍,Amy的浓妆会害我短暂性失明……我常作恶梦,校医说,太多的女生会诱发青少女的精神分裂症……”

  接下来,她无厘头的说词,他半句都没应答,只是笑着,长长的嘴角往上勾,偶尔憋不住的眼角跳动。

  不过,这次之后,他再没让其他女人进门。

  此次交手,点点知道,她可以对希壬无限制要求,于是软土深掘,她一吋一吋往下挖。

  怪的是,每次的要求成功,她得到的不是胜利成就,而是幸福喜乐;更怪的是希壬,他无条件为点点配合,且配合得心平心安,他喜欢这份平安,于是,乐意配合。

  *

  点点倒楣到爆点。

  她从树上摔下来,虽没伤筋动骨,却弄出一大片擦伤,她躺在床上有一声没一声哀哀叫,不敢四处移动。

  躺在床上能做什么?

  幻想啰,幻想穿着新娘礼服嫁给钧璨哥,钧璨哥很温柔,他会爱她,就像她爱他一样多。对咩,他们是一见钟情啊。

  当当当当……点点要嫁给……咦?她的新郎怎么变成希壬哥!

  猛地摇头,在她努力甩掉希壬同时,希壬冲进门。

  他的脸很臭,二话不说,抓起她的棉被往上掀。

  啊!点点尖叫,来不及掩住……那个。

  她穿着短洋装,在棉被下磨蹭老半天,裙摆老早滑到腰部,他拉开被子,看见的是她的粉红小内裤,和大腿小腿上的惨不忍睹。

  “爱爬树不会穿长裤吗?你有没有大脑?要是腿摔断,以后变成长短腿,看你怎么爬树!”他对她吼叫。

  很尴尬ㄋㄋㄟ,穿小内裤听人训话,两条腿夹得再紧,都没办法自在。

  “希壬哥,你再骂十分钟吧,到时历史重演,我将回到早上八点半,在无聊得想跳楼之前,我保证,一定会认真考虑,要不要去爬树,把自己摔个半死。”点点拐弯提醒,他的吼叫纯属马后炮,半点效用都没有。

  安静了,很好!点点成功制止他的唠叨。

  “现在躺在床上,就不无聊了?”他冷冷问她。

  “还是无聊啊,只是没力气去爬树了。”

  “白痴。”他伸张五指,用力在她的头上胡乱揉,有泄恨意味。

  “你背我到花园走走,好不?”她软声央求。

  “你是擦伤又不是骨折。”

  “很痛呢,走那么远,我会昏倒休克。”她用委屈的食指,指指委屈伤了。

  “走路痛,不会用爬的?”他没好气答。

  “我又不是爬虫类……希壬哥,我昨天读到一本很荒谬的书哦,你相信人类是由爬虫类变的吗?”

  话题转开一百八十度,她要转掉他的不爽快。

  “哪里荒谬?”这是真理,不必怀疑。

  “我说的是‘爬虫类’,用肚皮贴在地上那种耶!”她加强口气。

  “我很清楚什么叫作爬虫类。”他皮笑肉不笑。

  “怎么可能?当初老师要我们相信人类是从猴子演变而来,我都觉得不可思议了,现在居然要我相信,我的血液和鳄鱼有关系!?啧啧。”她露出恶心表情。

  “这是达尔文在加拉巴哥斯群岛进行了物种观察后,所提出来的进化论。”生物天才碰到生物白痴,光解说都累得紧。

  “达尔文要是到菲律宾群岛做研究,或许会提出新论点来推翻进化论。”点点反辩。

  “近一百年来,考古学家从世界各地挖出许多化石,逐一证明达尔文的理论是正确的,而这些证据散播在亚洲、欧洲……遍及全世界。”他试着说服她。

  “不可能出错吗?几千年前,最聪明的智者相信水灾地震是老天爷在发脾气;几百年前,最厉害的科学家认为地球是宇宙中心;而几十年前,没有人相信人口会快速成长到地球无法负荷;也许再过几百年,会有个聪明的科学家挺身推翻达尔文,说人类就是人类,不是爬虫类或猿猴进化而来。”

  点点洋洋洒洒说一大篇,希壬听进去了,他发现,她的逻辑不坏。

  “你为什么不说话?我说服你了吗?”

  他不答,盯着她,想象她不是那么笨。

  点点爽到爆,她不但成功转移他的怒气,还用白痴论点来推翻天才说。

  她捧腹大笑。“哈、哈、哈!我居然说服最聪明的希壬哥?点点,你是最聪明的女生,以后,我要研究出比达尔文厉害十倍的‘退化论’。”

  她的自我膨胀教人无奈。

  “我要打电话告诉钧璨哥,说我辩赢你了,我要告诉姑姑,我比你聪明,哈哈哈……”她的得意越来越过头。

  她才拿起电话,希壬便打断她:“你到底要不要去花园?”

  “我要。”点点连声嚷。

  希壬坐到床沿,她忘记自己穿的还是短裙洋装,忘记脚伤的疼痛度一样,她跳上他的背,让他捧着自己的小屁屁往楼下走,而粉红色内裤随着他规律步伐,一隐一现。

  勾住他的脖子,脸贴在他发间,他的头发乌黑柔顺,比许多女生的头发更美,他的身体很香,是让人舒服的麝香味,和男同学身上的汗臭天差地远。

  她想,她很喜欢、很喜欢他。

  他想,背着她一路走,不停歇。

  他们以为这条路很远,会走到天涯、走入海角,走尽两人的一生,哪里知道,青春有限。

  她拨开他头发,把脸贴在他脖子上面,眯眼,汲取他颈间温度,瞬地,他的脸炸成番红花,心跳失速。

  再漂亮的女孩都没本事紊乱他的呼吸,怎地,胖点点有此魅力?

  念头一闪而过,下一秒,点点的声音拉回他的注意力,然后,希壬笑容扩大。

  因为她说:“我喜欢受伤,受伤希壬哥才会背我。”

  他们并肩坐在木椅上,徐徐微风吹拂,懒懒的她懒懒地靠在他怀间,他的胸膛和他的背一样宽广舒适。

  他的手指优雅修长,轻轻顺、慢慢滑,将她的头发织成长辫,簪上一朵鲜嫩玫瑰,那是他送的花,不是钧璨偏爱的桂花香。

  “希壬哥,我能不能申请你和钧璨哥的学校?”她懒洋洋问,不是太认真。

  “很难。”他实话实说。

  “你和钧璨哥的说法一模一样,我怎么做才能像你们一样聪明?”她不明白,人类资质怎么高低相差那么多。

  他扫她一眼,抓起她的手,凹出胜利的V字型,说:“把你的食指中指分开成两眼宽度,对着自己眼睛往里用力戳刺,你的手指就能顺利进入大脑中枢,然后,顺时钟方向转三圈、逆时钟方向转五圈,脑浆经过手指充分搅拌之后,你就能和我们一样聪明。”

  “你在开玩笑?”点点斜眉。

  废话,当然是开玩笑。“你的脑袋只装得下食物,怎能变聪明?”他触触她的发,莞尔说。

  点点听懂了,他指她的脑浆使用率太低。

  “或者,我别念大学。”她咬咬指甲说。

  “不念大学要做什么?”

  “结婚啊,反正钧璨哥要娶我。”她说得理所当然。

  嫁给钧璨那根木头?

  他几时关心过她?她饿到在沙发上乱滚,他连替她煮碗泡面都不肯;不管是生日、情人节或圣诞节,他从没对她认真,她的礼物要过一遍又一遍,还得逼他把礼物做成记录重点,交代管家太太去准备。试问,嫁这种无心男人,有幸福可言?

  “你怎知,钧璨想娶你?”

  心扯两下,对这议题,他极不愿碰触,即使他早从点点、长辈口里,听过千百次,知道她早晚会成为钧璨的新娘。

  “我们说好啦。”这是两人约定,在钧璨病榻前。

  “为什么想嫁给钧璨?”

  “因为我们一见钟情呀。”点点想起那个初见面的下午,兴奋。

  是吗,一见钟情?希壬脸色刷白。

  “嫁给钧璨哥后,我要拿着结婚照四处跟同学炫耀:‘来哦,看清楚,他是我老公,我不必饿肚皮、不必把自己放到竹竿上晒咸鱼,就能以二十八吋的粗腰围,轻松拐到好老公,所以同胞们,丢掉沙拉吧,喜欢二十八腰比喜欢十八腰的男人更可靠。’希壬哥……”

  “做什么?”他的口气加了两分凶恶。

  “你喜欢二十八腰还是十八腰的女生?你是外貌协会会员吗?”她想证明希壬和钧璨都是可靠男人,没想到,他编派自己不可靠。

  “当然,我的女朋友要绝对绝对的高,不能像你这种冬瓜梨形人,而且要五官分明,不能像你,胖到五官糊在一起。再来,要够瘦,十八腰、十九腰都能接受,超过二十腰的女人别到我面前走秀,那会让我联想到馊水桶。最重要的是,要够聪明,能申请得上长春藤名校奖学金,不能只会做面包,就四处夸耀。”

  “我就知道。”沉下脸,她闷声回应。

  “知道什么?”

  知道他对她想嫁给钧璨这事反感?知道她想嫁钧璨的理由很烂?还是知道,如果他乐意,他也可以让她拿着照片四处炫耀?

  “知道你不像钧璨哥对我那么好。”

  说什么鬼话?

  搞清楚,她饿肚子时,是谁替她偷渡食物?她受伤时,是谁当她的人肉轮椅?她掉泪时,谁的衣服给她当临时抹布?

  “钧璨哥从不讽刺我,他总是温柔对我说话。”点点伸出指头,细数钧璨的优点。

  那叫作矫情虚伪,不是温柔体贴。

  “钧璨哥从不骂我,他总是假装没看见我做错。”她扳开第二根指头。

  那叫作漠不关心,不是宽容善解。

  “钧璨哥为我好,坚持不替我偷食物,其实他是痛在心底口难开。”

  所以啰,他是笨蛋,割肉喂鹰,老鹰还嫌肉味太腥。

  “我害怕的时候,他不抱我,是为了训练我的勇气。”

  所以啰,她作恶梦跑到他房里,出让床铺陪她到天亮的宋希壬是小人,目的在于摧毁她的胆识?

  气闷,他站起来,调头离开,不让她看见他的铁青脸色,生怕再多待一秒钟,他会控制不住自己,真会伸出食指中指搅烂她的脑浆。

  “希壬哥,你要去哪里?”她扯住他的裤子问。

  没去哪里,他要留她一个人在这里训练勇气,拨开她的手,他迳自往前走。

  “希壬哥……”

  他假装没听到,继续往屋子走去。

  “希……唉,我就知道你不喜欢我。”

  点点苦了脸,好烦。

  烦什么?烦希壬哥不如钧璨哥喜欢她,也烦他突如其来的脾气,将她独自留在这里,她讨厌“一个人”、憎恶“一个人”,她想要牵着他的手,不爱一个人。

  风吹开刘海,发间的玫瑰花香飘散,再加点油,希壬哥会慢慢喜欢她吗?

  鲁钝的点点看不见希壬的心,而希壬被她的笨弄得很闷,他们都不喜欢三角关系,却没想过,他们从来都不是三角,只是单单纯纯的直线。

  她对他,是什么心态?妹妹对大哥哥?

  他的女友满街跑,说不定凑在一处,还能凑出亲戚关系,身边那么多女子环绕,照理说,他对女人的心理应该很清晰,只是,骂他懒吧,他连交往中的女人都懒得费心机。

  所以他不知道女人和男人的差别在哪里,也因此,点点的心情,他永远抓不住。

  点点黏他的次数比黏钧璨多,可她说一见钟情注定了她和钧璨的命运。

  点点有心事只会告诉他,可她说爱钧璨比爱任何男人多。

  点点在他床上睡得安适甜美,她抱他、亲他,说他的怀里是最让她心安的避风港。可她居然舍弃避风港,想嫁给钧璨——一个连让她开心都懒惰的男人。

  点点问希壬,男人女人的饭要怎么炒?他说,可以无条件亲身指导,她笑红了脸说,不行,钧璨才是她的实验对象。

  试问,当女人嘴巴和行为表现分歧时,你该相信她的语言或肢体动作?

  希壬犹豫很久,决定相信她的语言,因为他相信,点点太笨,笨到连说谎都不会。

  最后,他下定论——她喜欢自己,却爱钧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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