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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心中星 第4章(1) 作者:余宛宛

  当天晚上,水果店的广告拍摄到一个段落后,带着过夜装备的杨淘前往池仲宇所传来的地址,然后在池仲宇的陪同下参观完他为她安排入住的高级住宅大楼后,她有好长一段时间说不出话来——

  大理石雕刻建筑外墙面,1楼接待大厅内等人高的新鲜花束、柜台内穿着黑色套装的柜台人员、真皮装潢电梯,还有眼前的七楼住处……都只证明了一件事——

  她抬头看着池仲宇。

  「你觉得如何?」

  「池仲宇,你真的出道很久了,对吧?」

  「十一年。」

  「果然。」她指使他在沙发坐下,免得她老要仰头看他,脖子会酸。

  「果然怎样?」他双臂交握在胸前看着她。

  「果然不知民间疾苦。」她啧啧有声外加摇头叹息。

  「哪里不知?」

  「完全不知。」杨淘指着眼前实际坪数应该有五十坪的三房两厅空间,「我们签的是包养约吗?有必要安排公寓叫我住进来吗?那可是言小中包养情妇不可或缺的桥段啊。接下来该不会叫我到你家当佣人、煮饭之类,然后……」

  「然后我因为你的陪伴而日久生情,发生一些大家都猜得到的事情?」

  池仲宇唇角一抿,脸上写满不以为然,「那也得要你会煮饭、擅打扫,凡事能构得着我的标准吧。」

  杨淘张口欲辩,偏偏她还真是不会煮饭只会下水饺,兼以打扫能力比小学生还不如,只得回给他一个臭脸说:「安排公寓这事,你还没解释。」

  「我一为了睡场好觉,二为了在最短时间达到你说的十年交情,才方便开支票报恩,只好提供住所。毕竟若真有多年交情,你的住处应该就是我第二个家——我就住十五楼,七楼原本就空着,我以后找人也方便。」

  见他说得坦荡,且她也有自知之明,清楚自己没有让他觊觎的美色,也就自然而然地扮演起多年朋友的角色。

  「好啦,我既然打算收你支票,就会好好扮演朋友及陪睡的这两个角色。」身为女人,她让他一见就想睡,魅力指数当真破表——低到破表。

  不过话说回来,她其实还满同情他的,连朋友都要请人来演,要不是她这人宅心仁厚,他可能就被骗到尸骨无存了;再不然,被她霸王硬上弓也是有可能的事,毕竟他可是池仲宇。

  「你平时的其它事务都全权交由经纪人处理吧?」她脱口问道。

  「对。」

  「谢天谢地。」

  池仲宇听懂了她没说出口的那些关心——她怕他被人占便宜。一股暖意油然而生。

  事实上,经纪公司就是他开的,就只负责他及他相中的演艺新秀。他找了之前发掘他的经纪人向志明来负责业务并兼第二股东,以感谢向志明当年的提拔之恩。

  「话说回来,我们毕竟男未婚女未嫁,你就不怕我对你日久生情,有过多感情要求?」她晃到他对面的沙发里,盘腿坐着。

  「前几次碰面,你对我没有过多不当情感释放。」

  「可能是我演技好……」

  池仲宇突然起身走到她面前,微微倾身向前,黑眸紧盯着她。

  她心跳停了一拍。天啊!就算她力大无穷,搬箱水果毫不吃力,但面对他,如果不腿软,她就不是人了。

  「在想什么?」他黑眸看着她,像是想天长地久,呼息吐到她脸上。

  「在想如何用不伤害你的方式拒绝你的求爱?」她用夸张语气掩饰心虚。

  池仲宇仰头大笑出声。「瞧吧,你和我之间很安全的。」

  杨淘至此才渐渐松懈下来,开始进人老天真的送了池仲宇来帮助她一路顺遂的美好情境里。

  池冲宇看着她微微泛红的耳朵面颊,唇角不由自主地上扬。

  啊,他想起来了,她以前就是这样,一有情绪,脸颊就会变红。

  「总之,你明天就搬来住。如果不想让家人知道,就说你帮朋友看管房子,可以免费一直住下来。然后,我有洁癖,这屋子除你之外,谁也不许进来。」

  「明白。还有,既然从今以后你我成了多年好友,我收了钱总不能不做事,那就先来段睡前的疗愈谈话吧。你可以坐舒服一点,腰杆不用挺这么直,又不是要拍封面照,当自己家一样啊……」

  杨淘说完,立刻像团泥似地摊在沙发里做示范。

  池仲宇笑了,往后贴在沙发椅背上。

  「你当明星这么久了,怎么会连一个朋友都没交到?」

  「我一开始就红了。」

  「你长成这样,如果不红,就是上辈子积德不够啦。可是,就算你再红,哪个明星没有圈内好友,总该有一、两个不嫉妒你或是聊得来的人吧。」

  「演戏耗尽我所有力气能量,没力气再去和别人交朋友。」

  「嗯,显然某人孤僻才是最大关键。」

  「你说我长成这样,表示你觉得我长得好看?」

  「这是全世界的人都知道的事实,我尽量忽略。事实上,看久了,你也是两个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巴嘛。」她对他咧嘴一笑,起身说道:「好了,既然好友是走自然而然路线,那我本日就回去赶工,准备搬家计划。你也快回家去做你的事吧,看是要敷脸美容修指甲……」

  「我是男人。」

  见他蹙了下眉,她觉得果然很有韵味。

  「不管男人女人,你靠脸吃饭,年轻貌美是基本职业道德。」她拍拍他肩膀,严肃地说。

  「我得过很多影展的肯定,影评说我的演技已经超越了我的外貌。」他神色一正地说。

  「但粉丝对你如痴如醉的原因是你好帅,而不是你好会演戏。这是现实问题。」杨淘后退一步,对他嘿嘿笑了两声,「阁下眼露凶光,显然不想听到这些。但我既是你十年好友,说这些话也是很自然的事。」

  池仲宇抿唇不语,等待心中的不快过去——这是他在演艺圈闯荡多年磨练出来的心法,绝不在第一时间表现出负面情绪。

  只是,他才看着杨淘装无辜的脸,怒气竟就在下一秒灰飞烟灭。因为他知道她说的是别人不会当着他的面说的实话。

  池仲宇起身,拍拍她的肩膀。

  「你以后想说什么就尽管说吧,我会习惯的。」

  「如果不习惯,你就告诉我,你是要忠臣型的朋友,还是要佞臣型的。我应该都应付得来。」拿人手短总是事实。

  他神色一沉。「不用刻意,你就做你自己。」

  「那我先回去喽。」她看着他变得面无表情的脸庞,有种他不开心她离去的错觉,所以她再次伸手拍拍他肩膀。「你不是说你这阵子没有行程吗?那先好好休息,我明天再带晚餐来找你。」

  「我想去吃火锅。」

  「好啊好啊,我爱麻辣锅!」有吃的总是很开心的她,立刻手舞足蹈。

  「但是你这张脸出去吃饭,不会引起骚动吗?」

  「我们可以坐包厢。」

  「两个人坐包厢,你嫌钱太多吗?我去买回来吃。」

  「这里没有电火锅及任何生活用品。」

  「我从我家搬些锅碗瓢盘过来,算是感谢你提供豪宅。」

  「好。那你待会回去前,先去附近楼下超市买些拖把、抹布、水桶回来。」

  「干嘛叫我打扫?这里明明很干净啊。」她马上摆出苦瓜脸。

  对于一个觉得饭后洗碗是酷刑的人来说,打扫这事跟被刑求没什么差别啊。

  「我助理说这里每个礼拜都会有人来打扫一次,但应该是后天才来,积了六天灰尘的地方,怎么吃饭?」

  「我认真考虑出去吃的可能性。我回来可能都八、九点了,除了臭着一张脸之外,没有做家事的心情。不如你将就一下,我们擦擦桌子就好……」

  「是我要拖地打扫,你紧张什么?」池仲宇推了下她的额头。

  杨淘嘴巴大张,看着他天人般的俊美脸孔,嘴巴半天还合不起来。

  「很丑。」他捏了下她左边腮帮子。

  「你——池仲宇——要打扫?要拖地?」她一定要再确认一次她没有妄想症。

  「对。如果我在家时间久一点,本来就会自己打扫。你快点下去买打扫用具,不然我怎么有办法打扫。」

  杨淘心里此时大激动,首度拥有池仲宇是好友的真实感。想到乐于打扫的他,在吃完火锅后应该也会帮忙洗碗,便上前一步,激动地朝他伸出双臂。

  池仲宇张开双臂。

  她双眼发亮,一个箭步向前,用力握住他的手上下晃动。

  「我与你真是相见恨晚!你等着,我立刻去把打扫用具全买回来。」

  池仲宇看着两人交握的手,没忽略心头那一闪而过的失落。

  没得到她的拥抱他居然会这般惆怅,定是因为太久没和人真心交流了。

  不过,之后有杨淘陪着,他想自己应会渐渐习惯身边有好友一事,甚至光是脑子浮现这个念头,他便觉得安心、放松了下来。

  找回杨淘,当真是明智之举。

  池仲宇虽然演了几十部爱情片,但他从不相信一见钟情,他认为那是中邪。

  他以为日久生情的情感才有基础,比较容易互相了解。

  只是,他在爱情路上日久生情的结果,通常就是明白了什么叫做「因为了解而分开」。那些女人都缺乏了一些他愿意和她们长期相处的魅力,所以,当他和杨淘相处得愈久,却觉得在她面前愈来愈轻松自在时,他其实是不无意外的。

  当然,他想那是因为他当她是朋友,不是恋人,所以对她不会有那么多要求;加上杨淘又是那种容易和人热络的个性,且又尽责地扮演一个多年好友的角色,于是两人交情便在她搬入七楼之后的一个月内,迅速从一般级演变为限制级——

  任何恐怖丑脸怪姿态都可以在对方面前出现的那种限制级。

  因此,他开始期待回到台湾,觉得自己有了个家。就像现在,他刚在东部拍完一支广告,才进大楼,脚步便直觉先往七楼走去。

  因为杨淘在家——

  池仲宇开门而人。

  「你回来了!」今天排休的杨淘正趴在客厅桌上画图,一看到他回来,立刻跳起冲到他面前,朝他猛笑。「你今天超有口福!我妈做了麻油鸡,待会你下个面线就可以吃了。我的要加蛋,要蛋白煎得脆脆的那种荷包蛋!」

  「你没有手吗?」

  「如果我煎完蛋,锅毁人亡,可能就真的会没有手。」她一本正经地说。

  池仲宇揉乱她的发,走进厨房,洗手套上围裙。

  自小艰困的成长环境让他对人性没有信心,可杨淘及她家人是在他最悲惨时,唯一温暖他的阳光;所以,他对她很多行为的包容度无人可比拟。因此备好麻油鸡面线后,自然替她加了个香喷喷的麻油蛋。

  她才闻到香味,就已经一脸嗷嗷待哺地拿着筷子坐到餐桌前。

  「我妈煮的麻油鸡真正够香醇!池仲宇真的是宇宙超贤慧!」她发表完开动宣言后,两人进入长达十分钟埋头苦吃的状态中。

  池仲宇放下筷子,对着空碗满足地叹了口气。

  「你的脸很红。」池仲宇看着她像红蕃茄的逗趣脸孔,笑了出来。

  「唉唷,挺烫的耶。」她摸摸腮帮子,开始用手掮风。「你看过一篇报导吗?说台湾有百分之四十多的人没有代谢酒精的能力,喝酒会脸红的人通常就是没有这种能力。」

  「那你还喝酒!」他立刻皱眉。

  「麻油鸡里没有酒,煮完都蒸发了喔。偶尔喝个两碗,补身补气补妈妈爱心没关系啦。」她呵呵笑着,趴倒在桌上说道:「我还有我爸妈要照顾,我一定会照顾好我自己的。我也答应过我妈,绝对不在外头喝酒的……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尽量少熬夜……」

  池仲宇看着她嘀嘀咕咕说话的样子,觉得这家伙疑似喝醉了。他把椅子拉近她,好生打量着。

  「为什么你都没脸红?」她倾身向前,双手啪地一声捂住他脸颊。

  他瞪大眼,怀疑自己被人打巴掌了。

  他眉头一皱,把她的手拉下来。

  「你的脸好冰,皮肤好好喔。」她贪凉,手又抚上他的脸。

  「不要乱摸我的脸。」他抓住她的肩膀将人往外推。

  一秒钟后,她又倒向他。

  「小气鬼,不然我的借你摸好了。」她的手又贴到他脸上,这回更加用力,还直接把他的脸颊压得都往内凹,然后眯着眼,一脸正经地看着他。「好奇怪喔,你这样有点眼熟……」

  「我是池仲宇,不是黏土。」他再次扯下她的手。

  「呐喊!孟克的呐喊!你刚才那样很像那幅画!哈哈哈!」她笑到往桌子旁边一歪,身子无力地顺着椅子滑落到地板上,摊成大字形,然后继续笑,笑到打了个哈欠为止。

  被嘲笑的池仲宇只能翻白眼,试图把她从地上拎起来。

  「地上脏……」

  「哪里脏,你大前天去台东前不是有拖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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