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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娘不是赔钱货(上) 第四章 卖香方赚钱(1) 作者:陈毓华

  一间看起来不怎么样的土坯房,一家三口忙了两天,总算安顿下来。

  烟氏一早熬了红薯粥,氽烫了山上摘来的蕨菜,配上邻居送来的咸菜,对付过一顿,这才将盛光耀买来的几尺布料摊开,剪裁出被面需要的长度,留好缝份,开始飞针走线。

  盛光耀则蹲在前院查看他昨日花了一整天,用尽吃奶力气拉回来的漂流木,准备用来搭张床和做两个放衣服的木柜,到时闺女房间摆上一个,他和妻子的房间也放上一个。

  拉回来的树墩子去了腐朽的部分,还要晒个十几天才能搬进屋里去,如果木料够用的话,也许可以再做两把椅子,要不然家里连个吃饭可坐的椅子都没有,蹲着吃饭不象话。

  他想着溪边还有不少的木料,往后多去捡几回,晒干了的木枝可以当柴火烧,粗点的也许还能给厨房做个木架子,摆放盐和佐料什么的,既然做了木架子,那放隔夜菜的菜橱子也考虑一下……得了得了,他还是先把墨娘急着要的东西做出来吧。

  他半辈子都被人叫掌柜的,做木工实在是心里没底,但是看着妻女期待的眼光,说什么也只能硬着头皮干了,他也真心不想再打地铺了。

  而盛踏雪吃完早饭,带上装了水的竹筒,提起篮子准备上山摘野菜、捡柴火,小切村虽然不靠深山老林,但是山坳间多得是种类繁多的野菜。

  这两天她没少看邻居的婶子、媳妇手拿提篮或是背篓,摘得满满的山野菜回来,所以她一出家门,绕过矮灌木丛、一大片野生的红蓝花,循着小径上了山坳。

  显然山脚下的野菜全没逃过那些媳妇们的手,所以她选择走上猎人们才走的小道。

  春夏交接的时节林子间比她想象中的还要清凉许多,她越往里走忍不住摩挲了几下臂膀。猎道旁的石缝间野菜随处可见,蹲着身子像螃蟹似移动的她摘了不少灰灰菜和蕨叶,渴了才停下来喝口水,看看被树荫半遮蔽的蓝天,再继续奋斗。

  她的收获颇丰,除了野菜,还在树洞里发现应该是去年让松鼠藏起,却忘记要回来找的栗子、榛果,也采了不少蘑菇。

  蘑菇是好东西,若是捡得多了,晒干了冬天也能当饭吃。

  她努力的摘取,直到腿实在太酸了才一屁股干脆坐到地上,突然一股好闻的味道隐隐约约的钻进她的鼻子。

  她转头看去,竟是一大片的野生茉莉和桂花树,桂花如今还不到绽放季节,倒是又白又香的茉莉一簇簇,中间还夹杂几株粉色的,密密匝匝,看起来就像刚下过一场春雪。

  她想到昨夜她娘坐在床上就着烛光,皱着眉头数钱的模样,感叹着也不过几天,六两银子已经花得剩下不到二两,如此他们一家还能撑多久呢?

  一个家从无到有,就算已经节省到不能再节省,花钱依然如流水。

  回到房间她倒出荷包里全部的钱,不由得干笑,只有五百文,也就是半吊钱,半吊钱能做什么?

  他们家的问题在于没田没地没活干,只出不进的日子,撑不了多久。

  看着眼前一片「白雪」,她心思一动——

  上辈子她因为被父母丢弃,在普济善堂里长大,等长到六七岁后,要帮带年纪小的小孩,要帮洗衣、帮煮食,一年四季没一天稍停,后来偶遇一个香贩婆子,因为她实在不想再这样下去,便跟着那香贩婆子离开了。

  那香贩婆子是个脾气怪异孤僻的,对她不是打便是骂,但的确有一手制香的手艺。

  香方是手艺人的饭碗,自然把在手里、烂在心里,不告诉旁人,香贩婆子只是把她当奴隶差使,顺香贩婆子的意便好,要不顺她的意,便是百般折磨。她跟着她好几年,是后来香贩婆子喝酒与人发生龃龉,被几个大汉当街推倒在地,撞死在路边,否则不知道自己还要熬多久才能出头天。

  那香贩婆子死后什么都没有留下,就只有一个她平日不让人碰的木盒子,她撬开了锁,里头是十几张脏脏的纸,而凭着那十几张秘制香料的香方和她不算差的天分,靠着自己的双手,终于过上几年滋润的日子。

  后来碰上了奚荣,被他文人清隽的样貌吸引,一头栽进他编织的情网里,还以为自己终身有靠,没想到,等着她的却是背弃和死亡。

  现在能重活一世,她打心里珍惜这难能可贵的机缘和不完美的家人,因为她自己也不完美,她希望凭借自己的双手,不需要混得风生水起,只要让家人和自己能过上闲适平淡安稳的日子便足矣。

  有了银子,去到哪里腰杆都是直的,没有银子傍身,人人当你是落水狗,随便谁也能踢你一脚。人都习惯性的欺善怕恶、趋炎附势,这是生而为人的劣根性,唯有让自己强盛起来,盛府的人才不敢再欺上门来。

  那些香方在她脑子记得牢牢的,眼前这些茉莉可以拿来做头油、冬天润唇的口脂、花露水……

  世上香料上百种,过分依赖可凸显气味的香料,那香便只能沦为下等,只有用最单纯的材料熏出最天然的香气,才是王道。

  她摘了许多茉莉,小心翼翼的用头巾包起来再放进篮子里,又捡了一枝被风雨刮倒在地上的榆木,这也是好东西,只是篮子实在装不下了,她决定明儿个再上来时得换个大的背蒌才行。

  右手提着满满一篮子的东西,左手拖着一段木头,一边走一边抱怨自己这小身板,就手上这些东西也得走一段路歇半刻钟,实在太不济事了。

  只是家里头那不见半点油盐的糙饼子和野菜,她光想胃里头都泛酸。

  她爹吃不惯,还摔了碗筷,也是,他从小在盛府长大,就算是个不被待见的庶子,仍旧吃得饱、穿得暖,野菜这种穷人家吃的东西,怎么咽得下去?

  她娘虽然没说什么,但看得出来是硬吞。

  至于她,上辈子在善堂里,都靠一些善人施舍才有得吃,养成她只要有食物,都会珍惜的把它吃干净,后来跟着香贩婆子也常常有一顿没一顿的,还是赚了钱的那几年才能想吃什么就去买点来吃,接着她嫁人了,一开始还是吃糠咽菜的苦日子。

  他们一家三口,看着似乎她是最能吃苦的那个……呃,为什么她一点都高兴不起来?

  难道她两辈子都得把吃苦耐劳当成老天考验她的试炼?她也想好逸恶劳,过一把享受虚荣奢侈的生活呀!

  好不好?能不能?成不成?天老爷……

  阜镇客栈宁谧的小院。

  公子有几个朋友,温故自认比公子还清楚,这会儿居然有个「故人」在这偏僻的小镇,他不是很相信,可公子开口了。

  因此,这故人不只让温故查得一清二楚,也上了心。

  「公子,您要打听的那位姑娘是这镇上的商贾盛光耀的女儿,那盛光耀是春生胡同盛府的庶子,日前一家三口已经被撵出了盛府,我们那天在街头瞧见的正是他们在搬家。」

  温故简单的说明一家人被撵出盛家大宅的原由,就连大房夫人蔡氏欲将盛踏雪「卖」给严家以及大房姊妹算计的事,都查得明明白白。

  温故向来做事仔细,闻人复相信,就算他问这家伙她祖宗十八代的事,他都有办法回答得出来。

  闻人复仍旧披着一头乌发,眉目淡然,一身的竹青细棉布薄袍,即便人处在客栈不甚精致的院落里,依旧超然物外。

  但是在听见蔡氏想将盛踏雪卖与人冲喜的时候,眉微压低了下,那一分的危险,足够温故颤了颤。

  他能感觉到公子平静下的怒火,只有他和知新等几个亲近公子的侍从知道,在公子清淡如水的外表下,是如何邪佞多智到近妖异的。

  让公子发怒?万万不可!

  「可知他们一家如今在哪里落脚?」闻人复问道。

  原来她这辈子已不在善堂,他原想早些找到她,试着就她前辈子的轨迹搜寻,却还是得等到原大师指点的这天才见到她。

  虽然老天不那么苛待她,让她六亲无依,但是差点被卖?被赶出家门?这命运仍旧不曾厚待于她。

  不过往后有他,这一世有他会对她好。

  「镇外小切村。」温故说道。

  闻人复骨节分明又修长无比的手指敲打桌面,没半晌就做了决定,「你去安排,我们也在小切村住下来。」

  「公子……」

  「三天,别让我重复同样的话。」

  「公子,乡野小村要什么没什么,不是个可以长居的地方。」

  「两天,又或者凭你的本事,只要……」他竖起一根食指。

  温故瞪大了他那本来就很惊人的铜铃眼,不吭声了。

  他可不敢和公子继续讨价还价下去,公子剥起皮来一点也不手软。

  三天就三天,缩成一天那可会要他的老命!

  领命的温故立刻告退办事去。

  屋里的闻人复慢慢吁出一口长气,拄着不知是什么木头做的白杖走到窗前,窗外有株初绽的桃花,飘着淡淡的桃香。

  乡野小村又何妨,他想待在有她的地方。

  盛踏雪约近中午回到家,将野菜和蘑菇、榛果交给烟氏,一问才知道家里根本没有油,就一小块的猪油渣用来抹锅底。

  「你摘那么多茉莉花做什么用呢?」烟氏也看见那一包的花儿,闻着是香,可能做什么用?

  「用处可多着呢,可以泡茶、可以做头油,做成花露油可以用来润面、涂抹身子,使脸和身子又白又嫩,女儿想利用这些茉莉花换些银子回来。」

  泡花茶,烟氏是没有疑问的,只是做头油什么的,这孩子哪时知道这些了?

  「你怎么会知道这些的?」女儿竟然开始替家里头打算了,都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他们离开盛家也才几日,女儿就已经看出家中的窘境,张罗着想替家里赚钱了。

  虽然她也不冀望她真能做出什么能换钱的东西,但是孩子有心,就算帮不上忙,也不好泼她冷水,烟氏决定随便盛踏雪去折腾,能折腾出什么也好,若是什么都没有也不会更坏。

  「书本里写的。」商贾之家虽然不若世族大家,会要求家中女子必须拥有出类拔萃的才艺,但是基本要懂得算数、识上几个大字才不会叫人骗了,这点要求盛老夫人还是有的。

  她在替盛修文请西席的时候,也让家里一干的孙女跟着先生认字,只不过在盛家人的眼中,盛踏雪就是个偷懒不用功,总是借口请假逃课不学好的学生。

  盛老夫人怕旁人说她偏心不公,左右盛踏雪是个捎带上的,机会给了,认不认真还真没有人在意,所以就算她三天捕鱼两天晒网,不过是又多了一桩让盛家大房姊妹嘲笑她的事清。

  对原主来说,少一桩多一桩,她一样要被嘲笑挖苦甚至欺凌,既然如此,不用天天去面对那些个面带不屑的面孔比求学问重要多了,但白踏雪小时候在善堂根本没有认字的机会,每天不干活就没有饭可吃,等到她能独当一面,抓到机会就像海绵吸取水分一样见人就请教,就算被嘲笑也不以为意的充实自己。

  她会对奚荣一见钟情,除了他的外表,很大部分是因为他是个读书人。对求知有着莫名渴求的她来说,他那读书人的光环就已经盖过他一贫如洗的家境、刻薄寡恩的母亲,或如同吸血虫一般的兄弟姊妹。

  她和奚荣在婚后的确过了一段美满的日子,那是因为她激起了奚荣身为文人的虚荣,教导她写字认字更显示他的学问饱满,凸显她的无知愚蠢。

  这些也是白踏雪后来才慢慢察觉的事,那时候就算发现自己在「良人」的心目中不过是一个随时可以提钱的钱袋子,她还自欺欺人的告诉自己,她,还不算一点用处都没有,对吧?

  她从来没意识到自己是这么可悲,当她蓦然发现自己错得离谱,已经连回头的机会都没有了。

  女儿的回答对还真没看过多少书的烟氏来说没什么可疑的,点点头,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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