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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还活着 第3章(1) 作者:席绢

  “祖母、大叔,瞧我今儿个换回了什么!大黄米呢!”一踏进家门,钱香福就迫不及待地展示着今天的战果,从竹篓里小心端出一个大木碗,里面装着八分满的黄米。“原本想跟镇长换大白米的,听说大白米熬米汤更养人,可是那就只能换一小捧,所以我就换大黄米,足足换了两大把,差点可以把这个碗装满了。你们等着,我马上去把米给煮了,今晚我们都能吃一顿饱肚!”随着一串欢快的话说完,原本黑漆漆的小屋子立即明亮起来,一盏油灯被点亮了。

  钱婆子眯着迷蒙的眼,隐约看到亮光,连忙道:“别点灯别点灯,别胡乱耗油,我一个半瞎婆子用不着光亮,你叔又不轻易走动,我们都不用灯的。福囡,你快吹熄了。”

  “是啊,阿福,大叔整日都瘫在炕上,也不走动的,所以你别费灯油啊。”

  钱香福充耳不闻,转身走到隔壁的灶间,往灶膛一看,发现还有些微星火,便拿着烧火棍搅了搅,又填了些干草进去引火。然后扬着声音说道:

  “你们不用怕费灯油,都是自家做的,用完了我再制些,山上的材料多着呢。以后天黑了就点灯油,我得看看这灯油烧得怎样,才好日后拿出去卖呢。你们在家里点着灯,也是帮我记下有什么要改进的地方,不算白白浪费。”

  “可以换粮的东西,更该好好收着,点了作啥呢!现在多少人家都没得用呢。”钱婆子还在叨念。

  “可咱家懂得怎么做啊,还是大叔从书中找到制法教我的呢。谁会知道山上长的那一大片苦得要命的野草,是可以用来熬灯油的?所以啊,大叔,以后你要看书,就尽量看,看能不能再找几个能发家的法子。还有啊,不管白天晚上,看书时都要点灯啊,咱这屋子的窗开在背阳面,也开得小,就算大白天,也不亮堂,别把眼睛给熬坏啦。”

  “你大叔哪敢白天看书,被人知道了还不抢了去。”钱婆子说道,书本可金贵了,承平时期就是一般人买不起的贵品,更别说如今这世道了,就连一张纸片都金贵着呢,何况是书。

  “咱家的东西,谁敢抢,我砍死他!”钱香福将火烧旺,起身打开灶上的木盖,将里面温热的水给舀出一半到脚边的木盆里,然后大方地将今天才换到的大黄米给全倒了进去,接着从一旁的柜子里掏掏拣拣出几颗土芋、一把叶菜,连根茎都没舍得去掉,全切碎了丢进去一起混煮。盖上了木盖,又检查了下灶火之后,才把脚边的木盆给端到正房桌上,仔仔细细地给自己洗脸。

  “福囡,你洗脸可得洗仔细些。”钱婆子每天总要吩咐这一句,永远不厌其烦。

  “是是,知道了,仔细着呢。”她无奈地应着。

  “上回你摘的那些木患子,我叫你留下一些洗脸,别全都拿去换粮了。你有留下吧?”

  “……当然有,正用着呢。”没什么底气地应声。

  钱婆子一听这发虚的声音,就知道八成是没有。于是眯着一双几近全瞎的眼,摸摸索索地朝桌子走过来,边道:“真的正在用吗?我瞧瞧。不是我爱唠叨,你这抹了黑浆汁的脸,得用木患子的果皮来洗才能洗得干净。你这脸要不洗干净,就会长小疙瘩,也会变粗糙,这可不成,得好好注意。”

  “我有听话的。”钱香福不动声色用脚悄悄将边上的竹篓给勾了过来,伸手快速探找了下,摸出三颗有如桂圆大小的干瘪果实,放在桌上。

  钱婆子双手搭在桌子上时,就摸到了这三颗果子,以双手仔细辨识了下,确定正是木患子之后,便帮着剥皮;然后将剥好的皮全塞到钱香福手上,交代道:“其实应该多用几颗,可以洗得更干净呢。你用手使劲搓,搓出泡了,才抹上脸去清洗,知道吗?”

  “知道啦……”拉长声音。

  “真知道就好啦,总想着应付我,每天没吩咐一句,你就肯定不好好洗脸的。”

  “这不是乖乖洗了吗!哪有应付。”不想再听钱婆子唠叨,连忙转移话题,偏头看向炕上的大叔,问道:“大叔,今儿个有没有人上门打探些什么?”

  “哪会没有。村长就上门了两次,其他人也都来打探着。”秦大叔向来平静而厚道的脸上,难得露出了些许讽刺不屑。

  钱香福撇了撇嘴,哼道:“什么村长!谁承认的!没有官府认证,也没谁同意,就占着咱家的地,自封村长了。这些强盗,我早晚全打出村子去。”

  “福囡,你只是个小女子,可别去跟那些人硬碰硬,吃亏的还是你……”钱婆子忧心劝道。

  “我哪里吃亏过了?上回他那两个儿子躲在路边要敲我闷棍,不是让我一棍子给打得晕过去,脚都给扭了,我却是一点事也没有。”身为一个在乱世混得还不错的女人,武力值自然是杠杠的。

  “一个打两个你还能打得过,可若是来了七个八个,你也只有受欺负的份。阿福,咱们人少,你别跟他们硬碰硬。”大叔劝道。

  “我当然不会硬碰硬。祖母,大叔,你们尽管放心,不管他们出什么招,我都有准备的。”相较于两位老人家的忧心忡忡,钱香福这种万事皆在掌握中的自大口气,简直离谱。

  所以她充满信心的回应,只让人听起来觉得不过是虚张声势罢了。所以钱婆子说道:

  “阿福,那个林桂花今儿个也过来了,她想给你说亲呢。”

  “什么?!她竟然有脸上门!祖母,你没让她进门吧?”顾不得将脸上的水给拨干,猛然抬起头惊问。

  “哎啊!怎么了?水怎么溅出来了?”钱婆子更在意的是钱香福行为举止粗鲁,没女孩样。“阿福,你该用巾子将脸擦干,而不是胡乱甩头作数,怎么这样乱来,快擦擦——”从袖子里抽出一方帕子,就要帮她擦脸。

  “我自己擦。”钱香福伸手拿过帕子,胡乱擦着,连忙问道:“祖母,你没让林桂花进门吧?”

  “当然没有。她也不敢踏进来呢,就站在木篱笆外,想是记得你说过的,再敢踏进来一步,就打断她的腿。上回那一顿揍,她怕是还没缓过劲来,现在光是想到你,心里还憷得紧哩,想帮你说亲,也只敢挑你不在家的时候来找我说哩。”钱婆子说着也觉得好笑。果然是好名声不如恶名声,宁教人怕,莫教人爱——福囡的歪理用于这错乱的世道,却是再适合不过。

  钱香福哼道:“说亲?哈!我知道他们那些人打的什么主意,不就是文的武的双管齐下吗!总之就是想尽办法要吞掉咱们的土地,让咱们的土地以后都改成他们的姓。就像那个自封村长的混蛋,正在上下串连,想要把咱们村子取名叫林家村呢。哼,想都别想!”

  “哎,可是林桂花说,如果你肯嫁的话,林家的男丁随你挑,想要谁都成。还有啊,以后生了孩子,还能让其中两个孩子一个姓秦、一个姓钱,给我们两家传香火哩。”钱婆子到底有些心动。家破人亡之后,有个香火可以传继,让列祖列宗有后人供奉,实在是太重要的事了。

  “就算你指望我生孩子,也不能这样随便啊!我跟谁生都成,就不跟姓林的生!你忘了他们当年怎么对待大叔的,我可没忘,到死都不会忘!脑子里都记得牢牢的。这些人,我一个也不会放过!”

  “……阿福,一旦形势比人强,你就得低头,什么仇怨都不重要,活下来才是最重要的,大叔只想你这一辈子好好的。”大叔叹气。

  钱香福别过头。

  “我没读过书,不知道什么叫形势比人强。活下来当然很重要,而且遛得活得好。如果我不能活出人样,那些亏欠我们的当然就更不能。”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天经地义!

  “哎,你这个小女子,怎么煞气这样重。现在日子渐渐好过啦,上头有皇帝坐镇,日后杀人就是有罪的,你以后不可恣意说些打打杀杀的话,知道吗?”钱婆子真是为这个凡事只以暴力解决的小女子操碎了心。这个样样都好的小女子,如果愿意听她的劝,更斯文秀气一些就好啦。

  “好的,我不随便说,就在心底想。”钱香福其实觉得自己真的很听话呢。

  “你啊、你啊——”钱婆子差点不顾形象地跳脚起来。

  “哎啊,饭煮好了,好香啊,你们有闻到米饭香味吗?我过去看一下,马上就能吃饭啦!”钱香福端着木盆子连忙闪到灶间。

  其它什么都不重要,林桂花不重要,那些强盗混蛋也不重要,眼下,吃饭才是天上地下唯一要紧的事!

  也是最幸福的事!所以万万不可耽误。

  吃饭吃饭!

  至于那些必须收拾的人,反正全都在那儿等着,她半点不急,更从未因为势单力孤而畏惧分毫。

  清晨,远处方传来一声鸡鸣,东方天际也才露出一点鱼肚白,永梅县的东城门打开后,他便带着两名亲卫往秦山而去。因为此行是为了寻找祖坟,所以气氛沉重而肃穆,没有说笑的心情。就算他愿意凡事往好的方向想,也不敢想着秦家的祖坟还能在战火与匪乱的肆虐下安好无损。

  三人抵达秦山的山脚下时,却不好再骑马上去了,因为记忆里的那些山路,似是多年未有人行走,都湮没在荒烟蔓草间,无从下足,一时竟找不到可以让马儿登山的路径。

  虽然说他们胯下的爱马在战场上火里来水里去,什么坎坷的地儿都闯过,没有不能走的路;但现在毕竟不是战时,就想着善待它们,不愿意折腾。

  所以秦勉将爱马交给身上有伤、还没有大好的宋二子看顾,然后对王勇道:“当年上山的路现在已经找不着了,我一时也不能确定祖坟地的位置,只依稀记得坟区边上有棵千年五叶松,长得又高又大……不过也不知道还在不在,有没有被烧了或砍了……总之,你往西边找,我从东边找。如果你发现了五叶松树,或者看到了坟场,就点烟通知我。以午时为限,若是什么都没找着,就先回到这儿集合。了解?”

  “了解!找到树或坟就点白烟,没找着就午时下山集合。”王勇向来喜欢简单明白的指令,不用费脑理解的那种。

  “嗯,那分头走吧。”秦勉从一棵半枯死的树上扯下两根树枝,以匕首削去枝身尖突的地方,直到平整不扎手之后,抛了一根给王勇,“小心些,可能有蛇,我记得大多是有毒的。”

  王勇接过树枝,当成大刀挥得虎虎生风,兴奋道:

  “咦?这世道还能有蛇啊?那正好,咱中午就抓蛇来打牙祭了!连吃了好几天干粮,完全闻不到肉味,现在可是想极了!”回身拍了拍宋二子,“二子,你等着,老哥这就抓蛇回来给你补身子。吃了肉,什么病什么伤都好啦!”说完,头也不回地大步往西边冲上山,还不忘拿树枝打草惊蛇,走得飞快,一下子就见不到人了。

  秦勉速度也不慢,朝东边走上去,并四下张望,企图从周边的景色去找出一抹熟悉感。也不知道是记忆美化了一切,还是离家的十四年来家乡被破坏得太严重,以前觉得很美好的景色,如今大多是枯败的景象。现在是初夏,理应是满山青翠的盛景,可放眼望去,却只看到秋冬的萧瑟。

  曾经的青山绿水,在几十年的乱世里,都填进了人们饥馑的肚皮里。吃尽了山里的动物,接着吃花草树木、喝干每一条小溪的水,等所有能塞进肚皮的东西都吃没了,就只剩两个选择——吃人,或者吃观音土自杀。

  当年父亲弥留之际,死抓着他的手,要他出去闯,不要留下来,就算死在外面,也要出去挣命。那时他才十岁,留在三天两头有人上门骚扰的家园或者跑出去挣个活命的机会,都不太可能有什么好下场。就算没有成为别人口中的食物,八成也会活活饿死。可是他爹命令他离家,不然死不瞑目!

  所以,他答应了。横竖都是个死,怎么死又有什么关系呢?

  当年走出家门,投入茫茫人海挣命,其实是随时等着赴死的。

  所以说,能活到现在,并且活出个人样,实在非常幸运。就算十四年的经历艰苦到无以言说,更是多次在生死边缘挣扎,受了重伤却无医无药硬扛着,到底还是活了下来。

  军中的老军痞子最爱说的一句荤话就是——人死鸟朝天,不死万万年。

  死了当然一了百了,万事不用牵挂;而能活下来,自然就是搏了个万万年的前程。在战场上卖命,不就是这样一翻两瞪眼的结果?

  都说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

  但秦勉却是即使带着天大的富贵还了乡,仍然还是锦衣夜行的结果。

  家乡,已经没有故人了,就算穿了龙袍,又要张扬给谁看?

  连祖坟,都得找得这样艰难……

  一个坚心如铁的大男人,难得有机会好好伤怀忧郁一下,这沉重的气氛,几乎要让他将曾经读过的、所有与悲凉凄清相关的诗句,一鼓作气从嘴里吼出来应景一番时——突然,有几道杀风景的声音闯人他耳中以及眼界里,将他好不容易才酝酿出的感性心情给破坏殆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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