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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转光阴 第三十四章 获救 作者:惜之

  后来,我从常瑄咀里晓得,那日病发,常瑄以为我必死无疑,抱我下马、奔至阿朔骑前,一句“请殿下见姑娘最后一面”砸了阿朔的心。

  阿朔不顾大军在身边,侧身下马,把我紧紧搂抱在怀里。他没哭,但忿忿不平、仰天长啸,翻江倒海的怒气翻腾了他的心,没人敢靠近他、劝说他。

  常瑄说,从没见过太子殿下这样失控。

  真可惜,要不是正处于昏迷中,虚荣的我还真想看看阿朔为我失控的模样。

  也许是长啸声太引人注目,招来了千里迢迢从南国到关州寻我的宇文谨和阿煜。可当阿煜表明要带走我时,阿朔却不肯放人,是常瑄冒着生命危险挺身相劝。

  他告诉阿朔,是宇文煜的药丸为我延缓毒发时间,否则我早就不在人世,如果世间还有人可以救我,那个人就是宇文煜了。他告诉阿朔,那日我整理行囊不是为了离开,而是要回南国把病治好,只是当时的他们,没人听进我的求救。

  这些话让阿朔气得用剑刃伤害自己,当时将军亲兵没人敢靠近他,连穆可楠也不敢。

  想来,穆可楠就是在那个时候下定决心非把我除去的吧!

  我获救后,阿朔把我们安排在这里,在穆可楠的劝说下,率大军先回京复命。他留下一队兵马和常瑄,并细细叮嘱,要天天派人飞马报告我的病况,还说我的身子一旦痊愈,就要立刻带我回京,片刻不得逗留。

  很强势对吧?我明白他在担心什么,因为我也和他一样担心。

  他担心我和宇文谨兄弟太接近,担心我的身份曝光,担心真相揭穿,我只能到南国报到。因此,他要常瑄分外小心,尽量不让我和宇文谨独处,可……他没想到穆可楠背着他做的事。

  想到这,我忍不住叹气。

  如果我决定不顾一切,固执认定阿朔是那个唯一的男人,那么,我还能够无害单纯、独善其身?我是不是非要收拾自己的老二心态,准备好斗争?当我的对手是这种能干精明的强势女人,我有权利柔弱吗?我真能一辈子躲在阿朔背后,让他为我挡去一切?

  而就算不去想穆可楠,光是从宇文谨身边走到阿朔面前,都已经困难重重了。辜负宇文谨很难,欺骗大周皇帝更难,九死一生已不足以形容我目前处境。

  我不得不怀疑起,自己真能凭恃爱情,无悔而坚定?

  在阿煜的妙手下,不到一个月时间,我的病好了九成。

  我不是太安分的女人(以古人标准而言),所以一旦能下床,作怪的细胞又在体内蠢蠢欲动。

  在二零一零年,我有满柜子小说、有pps、有网络,还有走几步就可以碰上的咖啡厅和百货公司,再不济也有7-Eleven,也许会寂寞,但无聊绝不会是生活的必备。

  但是在这里,不管是吃饭、睡觉,或到花园绕两绕,身边都会有一群人走来走去,你想要寂寞?对不起,这是奢侈品,不提供免费索取,但无聊……是的,非常非常多的无聊,有时,直逼得人要发疯。

  天天找人说话?我又不是名咀,能随时随地编出攻击人的好话题。去磨一磨我的琴棋书画?算了,我还不想逼王羲之去跳楼自杀。

  那么能做什么呢?

  最后,在我的要求下,常瑄替我糊了几张厚纸,再帮我把厚纸裁成纸杯,然后我做了组简易电话,让常瑄待在屋里,而我拉着长长的红线跑到屋外,用贝尔的精神,创造举世第一个人力电话。

  “喂喂喂,我是吴嘉仪,请问常瑄在不在?”

  我讲得很兴奋,但屋里的常瑄只简单应了句:“是我。”

  当然是你,不然还是鬼咧?跟一个沉默男人玩游戏很无聊,跟个没有科学精神的沉默男人玩,更是无聊的曾祖母。可我弄了半天的游戏,怎么可以让它无聊?于是,我开始找话题。

  “常瑄,你有没有注意,道台大人的三女儿很喜欢你?”

  沉默中……

  好吧,他不喜欢这种话题,再换一个。

  “常瑄,我的身体已经好得差不多,要不要找一天出去走走?”

  沉默中……

  好吧,他领命要保护我,不能让我随便乱逛,再换一个话题。

  “常瑄,你有没有收到阿朔的信?”

  “常瑄有收到太子殿下的信。”

  哈,他终于闭口。原来要他说话,话题里非得有阿朔不行。咦?他和阿朔会不会有断袖之癖?想象一个娘娘腔的常瑄,我忍不住哈哈大笑,而电话那头,持续沉默中。

  他肯定在猜,我有没有被余毒伤了脑袋。

  阿朔回到京里后,每隔几日便给我写信,而大多数时候,他还没有收到回信,就又给我写新信,所以信的内容常常是他在重复发问,而我重复回答。

  确定的是,他的信里绝对不会有什么浪漫词句,他只会说“餐食进得好吗”、“睡几个时辰”、“没事可做的话,多写写信,我喜欢看”,再不就说些朝廷里发生的事,顺便问问我的看法意见。这种信如果叫做情书的话,那么天底下女人未免太委屈。

  为了弥补他的不够浪漫,我会在信里写下我记得起来的诗句或歌词。

  上一封,我在信中截录了五月天的《突然好想你》。

  突然好想你

  你会在哪里

  过得快乐或委屈

  突然好想你

  突然锋利的回忆

  突然模糊的眼睛

  我们像一首最美丽的歌曲

  变成两部悲伤的电影

  为什么你带我走过最难忘的旅行

  然后留下最痛的纪念品

  我告诉他,什么时候我们再去旅行,我可以不买纪念品,但他要给我唱最美丽的歌曲。我告诉他,突然好想他,想得连最爱的绿豆汤都喝不下,突然好想他,想得圆圆的月亮里,出现他的脸。

  然后意外地,我在收到的回信里,读到他的甜言蜜语。

  他说,他想念我不是突然发生的事情,而是一天十二个时辰的持续;他说,如果以前的纪念品会疼痛我的心,就把它们统统丢掉,从现在起,他给我制造新记忆;他说,我唱的就是最美丽的歌曲,即使它们来自我残破不堪的声音。

  看到这里,我大笑,但当我看见连同信一起寄过来的书册后,我的笑成了深深的、深深的动容。

  书册左下角,每页都画了一个章幼沂,我快速翻过,一页一页接一页的章幼沂变成一部小小的电影,电影里,章幼沂不停笑着,笑得前俯后仰、笑得不可遏抑。

  在他眼中,我是一个爱笑的女生吗?不知道,但这本画册的确让我笑得很快乐,而且,他的丹青显然比名满京城的章幼沂要好得多。

  于是心平气和了,于是我清楚明白,他的人虽然随穆可楠离开,心却仍然留在这里。这不就是我要的吗?不要他的金银、名利、地位,我要的是他的心意,他爱我,在心底,就足够。

  上上上封信,阿朔告诉我,宫里收到消息,南国国君宇文谨要到京里拜会大周天子,所以他此番到中原,可能另有要务。他嘱咐我,千万不可以透露自己的真实身份。

  我想了老半天,考虑要不要把身份已经曝光的事情讲给阿朔听,但想了又想,阿朔在那么远的地方根本帮不上忙,万一他心急,不理朝政、跑到这里接我,更不好。

  与其如此,不如自己想办法说服宇文谨,让他把我当成吴嘉仪、当成好朋友,毕竟,我送了个比自己美上十倍的橘儿给他,身为男人,他该感激我。

  所以回信里我没提这件事,但仍然满满地写了三大张纸,里面全是我从网络上看来的冷笑话,有的有点黄,不过……再黄的事我们都做过了,说点黄色的来听听,无伤大雅。

  我习惯用他给的玉佩在信封上盖蜡印,虽然玉佩让我摔出裂缝,而且用这样好的东西来烙记很可惜,但我不介意,我要他一遍遍记得他最好的东西,收在我这里。

  没错,即使玉佩已经出现裂缝,它仍是我最好的东西。就像我的爱情不是他的唯一,却仍然是他最美好的事情。

  上上封信,阿朔告诉我,靖睿王已经处里好边关的事,朝廷派出去接替他的官员也已经上路,若没有什么大意外的话,他近日就会回京。途中,他会绕到这里来看我,若是到时候,我的身体恢复得差不多了,就和他一起上路,途中多个人照应,他也放心。

  其实,有常瑄和阿朔留下来的军队,哪里需要花美男来照应?即便不说破,我也明白,阿朔防的是哪个人,可他不知已东窗事发,花美男来不来都无所谓。

  然后上封信他告诉我,穆可楠有孕了,往后他们再不必行夫妻之事。

  我明白,他那样大张旗鼓地告诉我,是要我安心,但说不出的滋味搅在一起,搅出我想掉泪的莫名惆怅。

  我不知道是该因为阿朔从今而后将专属我一人而感到安慰,还是妒嫉穆可楠身子里有阿朔的骨血……我想试着乐观、试着微笑,可,一个小小的声音在心中低言──

  吴嘉仪,你未免太天真,就算穆可楠有孕,他也不会是你一个人的阿朔。别忘记,除了穆可楠之外,还有个李凤书,基于公平原则,她也得有个孩子。再说,穆可楠要的是一个可以依靠终生的儿子,万一她从老大生到老八,每胎都生女儿,阿朔永远不会是哪个女人的……

  分享,是在阿朔身边的女人都该学会的课题,李凤书学了、穆可楠学了,独独我,非但不肯主动学习,还在扳手指计算着,谁谁谁生完小孩,我就可以成为唯一,很好笑吧?

  不管我想要用任何方式否认,阿朔、穆可楠、李凤书都是真真正正的一家人了,而我,仍然是在门外张望徘徊的路人,即便他的心为我保留了一片无瑕空间。

  猛甩头,我把乱七八糟的念头排于脑外。

  握握手中的听筒,我对常瑄问:“既然阿朔有信,为什么你没拿给我?”

  “这封信……是殿下给常瑄的。”他犹豫半晌,回答。

  “我不能看吗?”

  他好似有难言之隐,停顿了老半天才回答:“不能。”

  “为什么不能?我的信还不是借你看。”

  “信里是殿下交给常瑄的任务。”

  “那更好,我看过信,知道是什么任务,就可以帮你啰!我是最热心助人的吴嘉仪耶!”

  “姑娘帮不了忙的。”

  “你又没让我帮过,说不定我比你想象中更能干。”什么忙不能帮呀?我可是吴嘉仪耶,去关州问问,女英雄三个字指的是谁!

  常瑄不说话了。

  每次都这样,说不过咀就闷不吭声,这种人的冷战功力很吓人,以后他的老婆有得辛苦。

  “常瑄,你忘记我们是最、最、最好的朋友,我们同甘共苦过,你帮过我、我帮过你,再大的秘密都可以跟对方讲,对不对?”我用怀柔政策,想融化他这块冰。

  他不应。

  “我们是生死之交耶!有什么话不能讲?”我拗了,他越是不说,我越是好奇。

  “你忘记你欠我一条命?要不是你拐我到关州,我不会差点死于非命;要不是你没把我的话认真听,我不会痛到想咬舌自尽……你看我,我这种人多么宽宏大量,不但没跟你算账,还想都没想就原谅你,我对你这么好,你居然连一封小小的信都不借我看……”

  好吧,我是小人,任性、固执而且爱讨人情的小人。

  然后,意外地,我听见话筒里传来小小的笑声。

  “你啊,就会欺负常瑄,他上辈子欠你多少?”突然,一个熟悉声音传来,一个轻轻的巴掌跟着当头打下。

  我猛地回头,看见一张丰神俊朗、俊美到会让人流口水的笑脸。

  “是你!”我尖叫一声。

  “对,是我。小丫头,别来无恙?”花美男眼底闪过一抹怜惜,摸摸我瘦削的脸颊,问:“常瑄不给你饭吃吗?”

  我猛摇头,把话筒住地上一丢,扑进他胸口,用很热烈的方式欢迎他出现。“我好想、好想、好想念你。”

  他把我推出胸口,对着我的眼睛笑道:“我喜欢你的想念,但……老实说,你现在心底是喊我三爷还是花美男?”

  “花美男。”我想也不想地回答。

  “很好,不经一事不长一智,以后都不说谎了?”他意有所指问。

  “是,不说谎了,再说下去都不知道要死几次才够。”

  可……最早叫我不能随意表真心的人是阿朔啊!是他说要戴好面具才能活得长久。看吧,做人真难。

  他压着我肩膀,把我从头看到脚、从脚看到头,目光上上下下溜了几圈后,扳着我的身子转圈圈,轻声问:“我都听说了,身体怎么样,是真好还是只好一半?”

  “阿朔不相信我在信上写的话?”

  “谁要你有说谎记录,他要我确定再确定。”

  “是真的好啦!不信,你去问阿煜,他现在正在帮我调十全大补丸,让我一天一服,一年后就能长成头好壮壮的大人物。”

  “那么爱当大人物?在关州风头还闹不够?”他溺爱地对我一笑。

  “我虚荣心重嘛!”

  常瑄发现我很久没传话过去,走出门,看见花美男,躬身退到旁边。

  一个爆栗赏上我的额头,他语重心长说:“该收拾收拾虚荣了,回京里后,你得乖乖待在阿朔府里,不能到处惹事。”

  “你把我说成闯祸精了。”我皱皱鼻子不满道。我哪是那种到处点火的人物?

  “你难道不是?”

  见第二个爆栗飞过来,我矮了矮身子,躲掉。“一见面就训人,没意思。”

  “你啊,谁教你让人放不下心。”

  他那声叹息重重敲上我的愧疚感,我抱歉地回看他,很想骂自己一顿。

  我到底是好人还是坏人,怎会惹得一群好男人为我牵肠挂肚?我总是用“朋友”来区隔我和他们之间,但我又怎不明白,感情又岂能这么容易就理清?

  “我们一起回京吧!”

  “嗯。”我用力点头。

  “不急,等姑娘身子骨养好了再走。”

  常瑄突如其来的一句,让我满头雾水。

  “三爷!”常瑄又低声唤了花美男。

  我回头,发现他在对花美男使眼色。没错,他们肯定有事瞒我!

  我正要使出缠功,就见宇文谨正端着一盘热腾腾的“麦当劳”走来,远远地就闻到味道。

  “好香哦!”我冲向前,口馋眼也馋。

  好久没吃垃圾食物了,真教人怀念。上回,他允我醒来就能吃到麦当劳,但阿煜阻止,说我的病才好,不适合油腻食物,等啊等、盼啊盼,终于盼到阿煜解禁。

  “好可惜……”我看着盘里的美食说道。

  “可惜什么?”宇文谨问。

  “这不是炸鸡,是鸡米花。吃东西就该豪气一点嘛!切这么小块,哪能享受吮指回味的感觉。”我小声咕哝。

  “喂,不要得寸进尺,信不信我再让你吃上三个月稀饭?”宇文谨恐吓我。

  他说得也对,做人是不该得寸进尺,反正鸡米花一样香甜美味。

  “来来来,大家来吃麦当劳,麦当劳都是为你。”我唱了麦当劳叔叔的广告歌曲,东拉西勾,笑咪咪地把一群男人带进屋里。

  我按下常瑄的肩膀,逼他入座。在我眼里,国君不比亲王大,亲王也不比将军大,我不是神,但强调众生平等。

  “阿煜呢?我去叫他一起来吃。”

  “他忙呢,得给你做药丸。”宇文谨回话。

  我抓起一块鸡米花塞进咀里,含糊不清道:“真糟,阿煜对我那么好,我该怎么回报他?以身相许好了。”

  “你在挑衅我吗?”宇文谨瞪我。

  从我招呼花美男和常瑄入座时,他就很不爽了,我的话无疑是火上添油。我知道,可并不想上心。

  “我哪敢!”我抓起鸡米花,一口一口吃得好爽快。

  三爷吃了、宇文谨吃了,就常瑄还在谨守分际。

  我看不过去,抓一大把塞进他手里,逼他放进咀巴,然后瞠大眼睛,看着他满咀油,笑逐颜开问:“好不好吃?”

  “泡面比较好吃。”花美男接在我后面挑衅。

  我看看花美男,再看看宇文谨,哇塞,把美洲狮和非洲豹放在一起,不知道会擦出什么火花?

  “我喜欢思乐冰。”常瑄也补止一句。

  不会吧,寡言的常瑄也决定加入战争?两票对一票,缺乏公平原则,虽然宇文谨不够温柔可爱,偶尔还有些霸道任性,但我决定站在他那边。

  “鸡米花比较营养。”我直接把整盘炸鸡搬到面前。

  “什么是泡面、思乐冰?”宇文谨问。

  “嘉仪的独门秘方。”花美男说。

  “味道好吗?”

  常瑄想开口,我先一步抢话:“没有炸鸡好。”

  宇文谨还想再问,我赶紧转移话题,不想把以前的事一一翻出来讨论。

  “宇文谨,你早上说要告诉我一件新鲜事儿,说说看,我很有兴趣。”我表现出兴致勃勃的样子。

  “有个告老还乡的大官想在城里建造新府邸,地基都已经筹划好了,可是有一家小饭馆插在中间,老板说那是他家传的土地,高低不卖。大官很头痛,请了许多人去找饭馆老板商量,谁知道饭馆老板把去说项的人一一赶出大门。

  于是大官在城墙上头贴红纸,悬赏能说服饭馆老板卖地的人,若成功可得赏银五百两,有计策者赏银三百两。最近城里有越来越多的人跃跃欲试,吵得饭馆老板在门前摆上一根大棍子,撂下狠话,谁敢开口要他卖地,他就要用大棍子把人打出去。”

  我歪着头,想了想说:“字文谨,你去帮我把红单撕下来。”

  “你有办法?”

  “当然,这很容易解决呀!”我说得自信满满。

  “真的假的?许多人都试过了,那个饭馆老板不是普通固执。”

  “你还不信我?我说成,准成。”

  “说说看。”

  每次宇文谨讲到“说说看”的时候,脸上总是流露出一种兴奋神色。我很明白,他爱上我的脑袋,而不是我的温柔或长相。

  “请那位大官先去造那三面的房子,开工后,让造房子的工人天天到饭馆吃饭,再到处宣扬饭馆的酒菜有多好多好,引来更多的客人。”

  “没事干嘛帮他们做生意?最好是让他们没客人上门,只能数苍蝇过日子,等日子过不下去了,只好卖地卖房子。”宇文谨说。

  “弄得两败俱伤会比较好吗?何况,不都说那是家传房子了,没有房租压力,卖饭没生意就改卖酒呗,卖酒不成还可以卖米、卖布、卖新衣,这样一拖二拖,拖到他们真过不下去,大官的房子早就盖好了。”

  宇文谨高举相手,投降。“好吧,当我没说,请继续你的高谈阔论。”

  “大官要是肯帮帮忙,让饭馆的生意越做越大,等到每天涌进的客人挤得坐不下的时候,老板自然就会想换地方开间大饭馆了,而饭馆主人肯定会感激大官的相助之恩,把土地卖给大官的。”

  “难怪你胖不起来,成天动脑筋、不休息,吃再多东西也没用。”花美男又赏我爆栗,这回我没躲过。

  “你打算把我脑袋弄笨吗?”我噘咀嘟嚷。

  “没错,把你弄笨一点,才不会成天胡思乱想。”花美男用手指推了推我的额头。

  我挥开他的手,对宇文谨说:“你去告诉大官,赚他三百两,咱们一人一半。”

  “要不……我们两个一起去?”

  “那可不行。”我很作怪地挤眉弄眼。

  “为啥不行?”

  “因为我要学着不虚荣,学着低调,学着不当闯祸精,学着……”我笑了笑,向花美男瞄去。“学着当良家妇女。”

  “不当闯祸精已经够为难你了,至于良家妇女,我们不敢对你有这层指望。”宇文谨很没风度地指着我笑道。

  花美男也噗哧一声跟着笑出来。至于常瑄,他是没拉开咀巴,但很明显地在控制脸部的肌肉。

  “喂,你们没人相信我能改头换面吗?”

  我一嚷嚷,他们又笑了,笑是化解尴尬的最好方式,美洲狮和非洲豹少了剑拔弩张,气氛转为融洽。

  午后,我晃到阿煜制药的房里,见他弯着腰、满头大汗,对他很过意不去。

  他听见我的脚步声,抬眼,先送给我一个舒心的微笑。

  “这个药还要弄很久吗?”走进屋里,体质还是偏冷的我,觉得这屋子暖和舒服极了。

  “快弄好了,再过几个时辰就大功告成。”他说着,又搅搅锅子里那锅黑漆漆的黏稠东西。

  我坐到他身边,头微微靠着他的肩,真心实意地说:“阿煜,我真的很高兴能够认识你。”

  “我也是。”

  好奇怪,流这么多汗的男人,为什么还能带给人干净清爽的感觉?他一定身怀异禀。

  “阿煜,接下来我们会变成怎样?”我叹气,简单的关系配上复杂的背景,我们之间想成为朋友,似乎没有想象中那般容易。

  “不想当朋友了吗?”他反问。

  “想,但是好怕,怕当不成。”

  “不管你和大哥变成怎样,我们之间都不该受牵连。”

  “换句话说,是一辈子的朋友啰?”我扬起眉,笑问。

  “对,一辈子的朋友。”

  “阿煜,为什么我不先认识你呢?”

  如果我先认识他、爱上他,那么,所有的辛苦都不必经历,就可以快乐享受男女关系。谈一段爱情是幸福,谈一段简单的爱情是奢华的幸福,偏偏我爱上的男人太复杂,害我必须卯足全力往上爬。

  “是啊,为什么不让我们先认识?”阿煜附议。

  说完,他笑了,笑容里有疼惜、有释然。在知道我是章幼沂同时,他便明白,就算没有阿朔,我也是宇文谨的女人,阿煜是个谨守分际的男生,怎会和自己的亲哥哥相争?

  “像阿煜这么好的男子,一定会碰上比嘉仪好千百倍的女子,她会敬你、爱你,夫唱妇随、鹣鲽情深。”

  “但愿如姑娘金口。”他笑笑,分了神,去看锅子里那黑糊糊的药汁。

  “味道不好闻。”我凑近身子,闻闻锅子里的味道。

  “放心,吃起来没有想象中苦,待会儿我会和入蜂蜜,你吞的时候,会有蜂蜜的甜香味儿。”

  他温和笑着,那样淡定温柔的笑脸从来没变过,不管我是章幼沂还是吴嘉仪。

  “阿煌,在穆可楠告诉你事实之前,你怀疑过我吗?”

  “怀疑你是清沂公主?”

  “对。”

  “怀疑过,在你杠上那个七品芝麻官的时候。”

  “我那时候是做婢女打扮,没穿帮啊!”

  “有几个婢女说话可以像你那样充满自信?相形之下,那位公主看起来反而有些畏畏缩缩,少了公主气度。后来,我入宫见过‘清沂公主’,她才是真正的婢女,对吧?”

  “是,可橘儿比我美上千百倍,宇文谨娶到她,半点不吃亏。”

  “话是这么说,但后宫美丽的女人多着呢!她并不特别突出。”

  “她温柔乖巧,安分听话。”我替橘儿说话。

  若不是生错时代,她晚生个千百年,光靠那张脸,就会红遍两岸三地,成为当红偶像女星。

  “当初我们探听到的是──清沂公主聪慧大方,智赛诸葛,琴棋书画样样行。我记得有个传到民间的圈叉游戏,据说就是清沂公主发明的。在我们的印象里,清沂公主聪颖可人,至于温柔乖巧,安分听话……没听说过。”

  “你们探听我?”

  “当然,我们还得从大周皇帝挑出来的和亲女子,来评估大周对南国的态度。”

  “因此你们对我相当满意?”

  “说实话,不是太满意,毕竟你不是宫里正出的公主。尤其大婚后,几日相处下来,皇兄说,清沂公主不过尔尔,民间传闻过于夸张。”

  “你们那么会探听,怎么就没探听到这个假公主活不了多久?”

  “连你自己都不知道的事,我们怎么可能探听得到?”

  “说得也是。”皇后娘娘啊,瞒得我够苦。

  “当穆可楠告诉皇兄,你才是真正的清沂公主时,皇兄高兴得不得了,他要我赶紧把你治好,带你回南国。嘉仪,你还想回南国吗?”

  “南国是个好地方,我曾经想过在南国待上一辈子,安安心心、平平顺顺活到老,直到天命足,说再见的时间到。可是见到阿朔那刻起,我明白,自己回不去了,即使我真的很向往安心平顺的日子……我想,我这种人注定要在泥泞里追逐爱情。”

  “周镛朔待你很好。”

  “他懂我。”

  懂我的智慧、懂我的心,懂我的身世、懂我的过去,从第一次见面,看见那相似曾相识的眼睛,我就明白,这个男人……我躲不开。

  “真希望我也能懂你,像他懂你那么多。”

  “谁说你不懂我?和你在一起很舒心,见到你,所有的烦闷忧郁都会随风而去,你是我的定心丸、勇气绽,有了你,我就知道所有的困难都冲得过去。”

  “我很乐意当你的定心丸、勇气绽。”他伸手,拍拍我的肩。

  “我很高兴你的乐意。”我也伸手,和他勾肩搭背。

  “所以你已经下定决心,要回到周镛朔身边?”

  “对。”

  不是因为我已经成了他的女人,也不是因为他还需要我的帮助,而是他的泪水,他失控的咆哮声,让我决定再不要折磨爱我的男人。我爱上他,是前世因、今生果,是冥冥之中必有注定,是改变不了也不想改变的事实。

  “你要有心理准备,皇兄不会那么容易放手。”他好意提醒。

  “你们到大周除了找我,还有其他的目的吗?”我问,出于关心,也是出自私心。

  “对,皇兄亲自出使,是想向大周借兵。”

  “南国要打仗?”

  “会不会打还不清楚,但先预备起来,有备无患。”

  “可以告诉我情况吗?”

  “南国左边有两个国家,魏国和钨国。魏国的军队、国力都比钨国好上一些,几个月前,密探从钨国那里得知,钨国有意思和魏国结盟,一举攻下南国,大事若成,钨可得到南国的五座城池。这次皇兄来大周,是希望大周能够借兵借粮,这样,南国就不怕他们连手了。”

  “宇文谨刚登基就碰到这种事,的确伤脑筋。”

  “是啊,说不定还需要周镛朔帮忙。”

  “知道了,回京后我会跟阿朔提这件事,让他尽全力帮忙。”我也得趁这段时间想想,有没有好法子帮帮宇文谨。

  “除了魏钨的问题之外,南国正在流行瘟疫,若不是为了指导宫里大夫配药、灭疫,我可以早几日到关州寻你,就不会让你凭白多痛了好几日。”

  “瘟疫?现在状况解除了吗?”

  “前几日的飞鸽传书带来南国消息,瘟疫已经控制住了。”

  阿煜口里的瘟疫让我想起大学时期选修的中医课,那时我对这个课颇感兴趣,还想毕业后去考中医特考呢!

  “阿煜,你还是用治伤寒的方子治瘟疫吗?”

  “你懂医?”他反问。

  “不是太懂,只听过一些皮毛。先回答我,你是不是用桂桔、麻黄、葛根来治疗瘟疫?”

  “对,促使病患排汗、拉肚子,将疫疠排出体外,病情就会逐渐控制下来。”

  “阿煜,你认为瘟疫是怎么来的?”

  “瘟疫是天地间的疠气所造成,所以常在春夏交接、秋冬交接时出现,人体若是较为虚弱就容易得病。”

  果然,这个时代名医吴又可还没出现,他是第一个将瘟疫脱离伤寒论的医生,建立起瘟疫是类似现代A型流感加上肠胃炎的观念。公共医学传于西方,这个时代尚未被发现。

  “不对,瘟疫与气候无关,那是种传染病。”

  “传染病?”

  “对,是种人传人的疾病。假设我身上有病毒,很可能在我咳嗽或排便的时候,将这些病毒排出体外,而体力较差、免疫力不好的妇孺,往往在接触到唾液或排泄物时,就会被感染。因此,除了提高人们的免疫能力之外,还可以用达原饮、桑菊饮,从清热解毒、消炎镇定下手……”

  我还想多讲几句,但阿煜的眼光让我意识到应该适而可止。“阿煜……”我推推他的手臂,把他丢失的魂魄拉回来。

  他回神,笑问:“告诉我,又会打仗、又懂国政,连医药都理解,还有什么事是你不知道的?”

  “多着呢!我不会琴棋书画、不会跳舞唱歌、不会针织女红、不会做菜、不会温柔撒娇,女人会的工作我都没学过。”

  我高中家政课缝了一块手帕,老师很不客气地拿给全班同学嘲笑,有同学说,那哪是手帕,根本是抹布!

  哇哩咧,不管是手帕或抹布,拿几十块钱就可以到全联、俗俗卖去买,何必欺负自己的十根手指头?当时初生之犊不畏虎,我还真的跟老师这么反应了。

  老师笑笑,很有风度说:“人呐,多学点技艺比较好,免得需要用时方恨少。”

  现在想来,心底有点毛,当时那个家政老师,是不是预先知道我会掉进一个没有超市的鬼地方?

  “看来,民间传闻不见得属实。”

  “同意,十句有九句半是假的。”我忙附和他。

  他笑,我也笑,暖暖的阳光从屋外照进来,金黄色的光芒落在阿煜身上。

  我看他,看得目不眨眼。这世,我欠爸妈、欠姊妹、欠兄弟、欠许多照护我的男人,可算到头来,我终是欠阿煜最多、最深。两条命呐,怎么还才能还得清?

  我想对他说,请待我修满九世浮屠,在第十个来世,再与你拈花而笑。但话到咀边,喊了暂停,因为那个第十世,我依然对阿朔贪心……

  于是我合掌,虔诚地向上苍乞求,盼老天爷送一个好女孩给阿煜,希望他的人生顺利,希望他心想事成,不要有半点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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