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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郎错上身(不爱你也难) 第七章 作者:谢上薰

  「哎,黑兄,阴武兄,还在生气呀?」

  夕阳衔山,寒鸟归林,大地抹上了一笔忧郁的色彩,只有月光和星光泛着微弱的几点光芒。

  阴武双目漾着怒芒,一路上任宝宝如何逗他也不开口。

  「大补鸡是黑兄自愿要吃的,怎能怪我呢?再说,我不过想证明别人吃补品时也是愁眉苦脸的,回去好与大哥争论,谁知黑兄为了不使我如愿,居然将加了黄连粉的苦鸡吃得眉开眼笑,啧啧有声。你老哥也太逞强、太不老实了!」

  阴武恍若不闻,不理不睬。

  「哼,神气!」宝宝也不再理他,自个儿又唱又笑。

  阴武始终不得清静,内心暗忖:「曾听师父说过他的调皮杰作,只道是顽童的小捣蛋,没想到他连耍了我好几次,用计使人自愿入彀,哪像个十馀岁的孩子?唉,他的一举一动古怪透顶,没法防范他下一刻又会使出什麽主意捉弄你,再不想个法子摆脱,我阴武真会变成他拿在手中耍着玩的『鹦鹉』。」

  在他自叹倒楣之际,宝宝指桑骂槐的唱道:

  「黑呀黑,飞呀飞,黑鬼是飞贼;度量小,耐性足,一气长城叹不如,不气死,没气昏,可怜成哑子,哎呀呀,怎回事,呱呱乌鸦变成鸡?可怜黑兄台,且将心宽怀,听余行一令:有水也是溪,无水也是奚,去了溪边水,添鸟变成鸡;得时猫儿雄似虎,褪毛鸾凤不如鸡。」

  阴武听他愈说愈不像话,终於反击道:「有木也是棋,无木也是其,去了棋边木,添欠变成欺;龙游浅水遭虾戏,虎落平阳被犬欺。」

  「嗤,原来黑兄喉咙无损,可喜可贺。」宝宝语音清脆悦耳,语意即十分尖酸刻薄:「我想黑兄是大执法的独子,又是方自如的爱徒,名门风范定不会与一个小孩一般见识,一路上所以沉寂不语,可能是大补鸡太油了蒙住喉头以致出不了声,我也大人大量的不与黑兄计较,我们和好吧!」

  阴武自与宝宝碰面以来,由於不懂宝宝性子,加上年轻气盛不认输,被宝宝捉弄了一次又一次,差点没气白了头发,如今听他拐弯抹角的损人一顿,末了又故示大方和好,不由怒道:「我拚得被我爹和师父责骂,也不愿和你扯上任何关系。」

  「你怕我?」

  「见你的大头鬼!我只是讨厌你爱捉弄人的个性。」

  「可惜呀可惜,少爷就是喜欢捉弄那些连乌鸦蛋和乌龟蛋都分不清的人。」

  「真会给你气死!」阴武怒道:「我们最好永远不要再碰面,就此分道扬镳,告辞!」

  他突然施展轻功向前路奔去,过了一刻钟,以为将宝宝抛得远了,放慢脚步,转头向来路看去,差点惊叫出来,原来宝宝离他不及七步距离,顽皮的笑容,使他又惊又怒,不想侠盗方自如的独门轻功竟无法将宝宝抛掉,而且在如此相近的距离,他居然感觉不出有人靠近他,这小孩的轻功好得令人意外。

  少年心性使阴武发奋施展轻功,乃是方自如不轻易示人的绝技「飞马行空」,运足十成功力非将宝宝甩掉不可。

  一声轻笑,宝宝稚嫩清脆悦耳的声音似在耳旁:「黑兄,加把劲,照这种程度可成不了天下第一侠盗哦!」

  阴武感到如雷震耳,虽然童音轻柔好听,他却如闻鬼嚎而奔得更加快,功力运到极限,过了半个时辰,他已经大汗淋漓,气喘如牛,回头一望,宝宝不远不近正离他七步,使他安慰的是,宝宝也额头见汗,脸色不太好,心想再过不久应可将他抛掉,仗着年轻力壮,有意和宝宝比长力,只因他认为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孩,又瘦又小不会有多少力气,过不了太久,自然会不敌而退。

  宝宝确实累了,一面掏药吃,一面心道:「这小子大概不知少爷最擅长的就是轻功,居然想跟我比长力,太卑鄙了,你大我小,根本就不公平。」他人小气弱,比不过,不得已,只有使点鬼计。

  扬起手,同时射出两枚金针,一针射中他右腿的血海穴,一针射中他左踝的商丘穴。阴武顿时双腿一麻,跪了下去。

  「怎麽搞的?我的脚┅┅」

  宝宝超越至他前头,蹲在他面前,笑道:「阴武兄怎麽向我下跪啦?我可不敢当。」

  听到他明显故意装出来的甜甜的、好心肠的嗓音,阴武的心脏不争气的鼓动加速,一股火气跟着喷泻而出。

  「见你的大头鬼!这九成九又是你在搞鬼┅┅」

  宝宝用两根食指堵住耳孔,看他一张嘴像青蛙似的一张一合,不必倾耳听也知道没半句好话,三字经、江湖术语全部出笼。

  「说完了吗?会不会口渴?」

  阴武停下来直喘气,长这麽大从不曾一口气说这麽多话。

  「你骂人的技术很差,也不挑好点的骂。像我的脑袋虽然大了点,但也没有大到像个大头鬼,你骂我大头鬼可太冤枉了,我不爱听,只有把耳朵蒙起来。你瞧,你这不是白骂了吗?下回学聪明点,骂些人家爱听的才不至於白费唾沫。」

  「骂人的话有好听的吗?你这鬼头鬼脑的大┅┅小头鬼!」

  他还是不满意:「这话又不老实了,我的脑袋实在不算小。」

  阴武没好气的哼了一声,师父说的对,遇上这小鬼不但要小心提防,最聪明的办法便是转身溜走。唉!悔之已晚。

  「黑兄,我想你双腿跪得挺累了,要不要我帮你医治、医治。」

  阴武很有骨气的掉转头。「你这小鬼若是有良心也不会算计我了,不知又有什麽害死人不偿命的鬼计正在进行。」

  「你又冤枉我!除非真是遇上十恶不赦的坏蛋,否则要我动脑筋去害死人,我还懒得很呢!你说,你是十恶不赦的坏蛋吗?」他大眼睛盯住阴武,阴武给他看得受不了,便说:「当然不是。」宝宝一摊手,耸耸肩道:「这就对啦!既然你已承认我是好人┅┅」阴武嘴巴张了张,吞下一句「我没承认你是好人。」伶牙俐齿的宝宝已快嘴的接下去:「好人当然只做好事,我用金针封你穴道,自有一番苦心在其中。第一,我怕你求胜心太切,将筋疲力竭导至虚脱,於身体有害,是故以金针封穴使你休息一下;第二,我决定跟你一同赴兰州『黑蝎子帮』的地盘助令师一臂之力,偏生你在前头跑个不停,我在後头追得挺累的,才不得不出此下策。」

  阴武一脸怀疑。「你有这样好?」

  「哼,不信便算了。」宝宝随手取下他腿上的两根金针,站起身,以居高临下之势冷笑道:「枉费我好心好意的请你吃十全大补鸡,虽说苦了一点,却是货真价实的大补帖。你不觉得方才一阵劳累,如今休息一会,已经恢复精神。」

  阴武一听,身子呼的一跳,轻跃而起,果真感觉疲惫的肉体恢复精力较平日快些,他这人也实在,对就对,错就错,马上抱拳致谢:

  「多谢你的好意,不过,若能少去那点『花招』,岂非更美。」

  宝宝差点爆笑出来,对他的好感大增。

  「好吧!瞧你是老实人,不再捉弄你便是。」

  「那可多谢你了。」怕他反悔,谢上一句,就此定案,以免日後防不胜防。「可是,你为什麽喜欢捉弄人呢?」

  「你为什麽要学做小偷呢?」

  阴武的胸膛一挺。「我师父才不是小偷,是大名鼎鼎的侠盗,一生劫富济贫,得来的钱财一分一毫全用於救灾恤贫,从不曾中饱私囊,我立志继承师父衣钵,也要做个劫富济贫的侠盗。」

  「你真幸福。父母健在,又拜个好师父,年纪轻轻的已立定人生目标。」宝宝羡慕之馀,感叹道:「不像我,常常不明白自己追求什麽。我爱爹爹,爹爹却等不及我长大便撒手人寰;我爱大哥,大哥又迟早会被女妖精抢走;到最後,总是留我孤零零一个人,所以能及时行乐时又等什麽呢?搞点鬼,捉弄别人,只因我无聊啊!」

  宝宝说完便背转身去,肩膀抽搐两下,似不胜心伤,其实正吐舌扮鬼脸,窃笑不已。

  这一刻,阴武对宝宝的观感全部改变。原本就觉得他外表可爱人又机灵,虽然讨厌他的恶作剧,但那也是因为阴武从小到大没碰到会捉弄他的人,一时老羞成怒罢了!如今他对宝宝真是充满了怜惜与同情,可怜他小不丁点的就失去双亲,大多数幸运的孩子在这年龄都还被父母搂在怀里宝贝不已,而他却流落街头,难得又一腔正义感愿陪他赴险境为师助阵。

  一股英雄感莫名拢上心头,阴武义不容辞的拍拍宝宝肩膀,大声道:「你还有我呢!这一路上,我会好好照顾你。」

  「怎麽照顾法?」宝宝眨着纯真的大眼睛。

  「我有钱,吃的、穿的、用的一概包在我身上,再买两匹好马代步,有时坐车也行。」

  「那就有劳阴武兄了。」

  「这不算什麽,家父供职放大当家麾下,照顾你也是应该的。」

  宝宝顿时眉开眼笑。他离家出走时溜得匆忙,连价值不菲的珠帽都忘了带,卫紫衣拨给他的零用金搁在总坛不便回去取出,算一算,身上除了二、三十两碎银,值钱的东西只有圆「寿」字图金炼子和一块他生日时收到的玉佩,金炼子有特殊意义,不能变卖,便将玉佩卖了,得银七十两。不想出门在外,钱还真不经用,他又不懂得节约,事先规画每一分钱的用途,凭身上这点钱绝对到不了兰州。

  他也无意白占阴武便宜,回去只要同大哥说一声,卫紫衣自然会连本带利还他,他等於卖了一个顺水人情给卫紫衣。

  总之,两人结伴同行,一路上有说有笑,排遣不少旅途寂寞。


  夜凉如水,露重星冷。

  卫紫衣一人坐在书房里,手上的书,看了整晚还停留在原先那一页,此心茫茫,所思所想全是为了伊,为伊不眠,为伊风露立中宵。

  想到伊纯真之笑容,脸颊上两个逗人的小酒窝,令人舒坦的笑声,吐舌耍赖的撒娇神态,嘟嘴翻白眼的可爱动作,一寸寸古灵精怪的捣蛋模样,历历如绘地呈现在他面前,想到这些,他不禁微微叹了口气。

  「宝宝,你究竟去了哪里?竟然不声不响的一溜了之,可知大哥有多担心?你这小家伙,一旦被我找到,非将你禁足个把月不可。」

  一代霸主「金童阎罗」卫紫衣居然会为一个相处数月的小孩忧思百转、寝食难安,说出去有几个人相信?

  因为宝宝实在太调皮了,闯祸有之,却不曾做过什麽令人怀念的事。

  原本「金龙社」每月有例行大会一次,各地分社的舵主照例必须赶来叁加,报告一个月来分社所经营的生意,或请示卫紫衣决定新计画。秦宝宝知道这事後,便在会议前一天夜晚潜入议事堂,在两列酸枝      嵌云母石的太师椅垫下,左列每张放一只八爪螃蟹,右列每张放四、五只昏迷的大蚱蜢。

  议事当日,众位分舵主虽察觉椅垫不服贴椅面,但没想到有人敢在议事堂动手脚,只当用旧了,便纷纷落座,一时间,但见左列分舵主个个表情古怪,如坐针毡,右列分舵主一坐下,椅下大蚱蜢被压死,传来          剥剥的怪响,脸上尴尬不已。大厅尽头的中央,坐在一张铺着黄斑虎皮的大圈椅的卫紫衣,察觉有异,命他们起身掀开座垫,这方明白真相,纷纷苦笑。

  卫紫衣目睹此景,就猜到是谁在搞鬼,心中一动,猛地掀开虎皮,只见宝宝躲在椅下用手捂住嘴,笑得全身打颤。卫紫衣气他公私不分,捉出来交由分舵主们处分,可是没人敢动他,不是因为他是大当家的爱弟,而是宝宝说的话:

  「为什麽生气呢?我是看你们进议事堂像进森罗殿,才想出这法子让你们轻松一下,既然你们不喜欢,下次我不理你们便是,何必学大执法绷着一张阎王脸,真难看!」

  各个老江湖都明白这位小祖宗的真正意思,就是如果处罚他,下次再来开会,他会再想法子使他们进议事堂如进游乐园,糗事不断,回想刚才的尴尬,谁敢动他?

  事後卫紫衣狠狠警告他一顿,他才没敢再胡闹。

  听说各分舵主私底下互相自我勉励一句:君子不与「小」人斗也!

  无奈也只有如此自我安慰了,不然有谁敢在小狐狸头上拨毛?不给他设计耍弄得去当掉老婆才怪哩!

  这样的宝宝,却是卫紫衣心头上的一块肉。

  为伊痴立,几日寂寥思想後,一腔萧索又奈何,空换得叹息一声:「情到深处无怨尤。」他深深感觉到宝宝与他已经无法分离了,命中注定要在一起似的,能够生死与共,也可以为对方牺牲自己。

  他爱宝宝,还是因为他发觉宝宝是女儿身,事实上,到目前为止他还不曾将宝宝想像成女的,从宝宝身上完全感受不到女儿家的气息。他单纯的喜爱,由内心投射而出的真情是那样感动人,怪不得宝宝怕他被女妖精抢走。

  在这虚浮奔波的人生中,他长年累月的在人海里打滚,励精图治於社务,终於「金龙社」打下固若磐石的基础,如今,他偶尔可以偷得一日半日的清闲,在过去是颇为珍惜向往的,谁知一旦得到反而有种无所事事的无聊,倒不如工作算了。一直到宝宝以谪仙翩然降临之姿出现在他的生命中,他「拚命三郎」兼「工作狂」的生活形态才略有改观,人生不再只是沉重的责任与负担,有了轻松,有了欢笑,有了更大的野心他父性的爱,男性的爱,从此有了寄托的对象,为了所爱的人他更不能倒下去。

  过去,他的地位崇高,一呼百诺,却也常是孤孑寂寞的;然後,有一天,心里有着微妙的悸动,缓缓觅去,那儿,有一位值得千辛万苦代价的小小人儿,以无心又君临一切的姿态攻占了他的心!

  那小人儿生得蛾眉星目,肤如凝脂,齿若编贝,轻轻一笑,牵动一脸的灿然,娇憨出身天成,嬉戏皆生风趣,锦心绣口,不似凡品。

  她像是初春的阳光,阳光下的泉水,教人恨不能立刻喝上一口。

  她心性诡谲花样多,生活之多彩一如灿丽之夏花。

  她抱持一颗纤细敏锐的灵心品鉴人世百态,所以可以毫不在意的胡闹恶作剧,自娱且娱人,使人甘心承荷。

  「宝宝,我的宝宝。」卫紫衣从来不是多愁善感的人,多日的悒郁,少不得发出一声低低的叹息。「你将永远属於我的吗?心属於我,身亦属於我,与我执手,与我偕老。」淡淡的愁怀,罗网般的覆罩着他的心,倘
  迷离难拂。

  真个「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对情感的执着,古人与今人俱同。

  慢慢长夜将尽,远处传来早起鸟儿的啼鸣。

  卫紫衣与生俱来的责任感也跟着苏醒,走出书房,回到房里漱洗更衣,精神为之振作了起来,便下楼用膳。

  祝香瑶亲手做了燕窝羹来给他补身子,一片好心的笑道:「席夫人给我送来几两燕窝,我想大当家这几日为宝少爷担忧得人都瘦了,再不吃些好的,身子怎受得了?」

  卫紫衣不忍拂拒,态度上却增了几分疏淡!宝宝的出走,有一半为了她。

  祝香瑶也十分歉疚,低声道:「京师之行,宝少爷忽然不告而别,我扪心自问,是不是我什麽地方惹他不悦?还是有其他的原因?」

  她这般自责,不论有几分真实性,卫紫衣都无法再冷落她。

  「你多虑了!那孩子贪玩,玩累了自然回来,无论如何都怪不到姑娘头上。」

  她目泛异采地道:「你真是这样想?」

  「骗你何益,自然是真的。」

  「太好了,有大当家一句话,我也能安心入睡了。今晚,我要沐浴焚香,向上苍祈求宝少爷早日平安归来。」

  他为之失笑。「宝宝福大命大,不会有事的。只是,他年纪幼小,一人孤身在外,餐风宿露,不免受些活罪。」言下十分担心。

  在一旁的马泰心里可是十分不以为然:「吃苦受罪?哈!宝宝不去欺负别人,到处惹是生非已是上上大吉,谁敢动他一根毫毛,不给他算计到涕泪纵横才怪!魁首因爱而心乱,难免护短,其实那小鬼最会找『替死鬼』来减轻自己的麻烦,餐风宿露?别开玩笑了。祝姑娘心肠软,万万想不到世上有宝宝这号鬼灵精。」

  「马泰,」卫紫衣皱眉道:「你咬牙切齿的在念什麽?」

  「没有。」马泰收慑精神,接到祝香瑶柔柔的盈盈目光,心头一暖,还是祝姑娘人好心好,决定助她一臂之力。「我去找老战准备明日开会要用的帐册等等。」躬身退下,不再扮演碍眼的烛光。

  卫紫衣用了膳,当然,一碗燕窝羹是填不饱肚子的。

  宝宝不在,祝香瑶也不再做糕饼点心,一来卫紫衣不受此道,二来她的厨艺虽然不错,私心里并不爱在厨下忙粗了一双柔荑,如非必要,不肯轻易下厨,甚至已在期待早日入主黑云楼,有一干仆佣前呼後拥的伺候着,日子过得不知有多舒服惬意。

  「大当家为何至今不婚?」

  「没有意中人。」

  她徐徐念道:「『睫在眼前长不见,道非身外更何求?』」这是杜牧的两句诗,其诗意和辛弃疾的「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诗句,话异而意相似,也与夏元鼎的绝名「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二句雷同,意思是提醒卫紫衣不要「尽日寻春不见春」,其实,春花已绽放他眼前,随时可以折花供瓶。

  卫紫衣一脸莫名所以的尴尬笑容。「卫某人一介粗鄙武夫,听不懂那文诌诌的诗句,姑娘可否讲明白一点?」

  「这┅┅我┅┅」她是大家闺秀,求爱的话如何说得出口。

  「大概卫某人不堪受教,困扰姑娘了。我还有事忙,先走一步。」他突然想到宝宝曾向他问及「黑蝎子帮」的事,如果宝宝吃祝香瑶的醋,极有可能往兰州而去。

  事不延迟,他非立即查明不可。

  留下祝香瑶一人微鼓香腮,跺着玉脚。「我早打听出你文修武治,虽不能及席吟诗,历代文人的着作却看了不少,如此浅显的两句诗,杜牧又是有名的诗人,如何能难得住你?说什麽听不懂?分明装傻!」

  美人如玉,心高气傲,愈是难得到的愈觉得珍贵。

  「哼!只要大哥一日不现身,我便能长留此地,不怕你铁石心肠,终非拜倒在我的石榴裙下不可。」女人的好胜心与意志力往往惊人的强韧、可怖。

  猎夫尚未成功,美人仍需努力。

  甘肃在古时是甘州、肃州,於元朝合并设治,统称甘肃。因为地处陇山之西,别名又称为陇西。

  位於陇中的兰州,从唐代便是商人与僧侣去中亚及波斯等地的交通枢纽,丝绸的销售最远达到大秦(即罗马),其繁荣可知。

  「黑蝎子帮」的总坛设於兰州,财势雄厚,其瓢把子「血手魔君」萧一霸是粗犷的北方人,没有卫紫衣的文气,完全武夫作风,属下大多数是甘肃一带的人。

  「黑蝎子帮」的组织十分具规模,自瓢把子以下,有三位大把头,平日各有职司,各负专责,在萧一霸的指挥下运作。大把头负责守卫总坛及各分坛人才的调度,有副把头及二位头目协助;二把头专司营运,举凡总坛、分坛的各项事业,如赌场、妓院、银庄、私盐、酒楼┅┅等等明的暗的银钱周转,就由二把头负责,底下每一行事业各有一名头目和副头目协助;三把头专门负责「阴性」的工作,也是消息最灵通的人,暗中派人监视帮内有无反叛分子,打探江湖上的诡谲变动;还有一房专司赏罚,对谁都不宽贷。

  每一个帮派之所以能雄霸一方,自有它不可忽视的力量,卫紫衣从未想过往西发展,不过一旦碰上,他也不含糊。

  据阴武数日打听,「血手魔君」萧一霸为人十分自负,刚愎自用,且疑心病重,对属下的建议常会充耳不闻,只任用亲信,有许多人和他貌合心不合,不似卫紫衣和属下亲如兄弟,且处事公平,面面顾到。

  宝宝得知内情,不禁代卫紫衣雀跃。不过,阴武数日无功,始终找不到方自如或祝文韬的行踪,不免令人气闷。

  「难道他们像一阵烟,吹向空中,不见了。」

  「不可能,除非发生意外。」阴武为师担足了心事。「可是,以师父『第一侠盗』的盛名,若是失手被擒,铁定是轰动江湖的大事,不可能一点消息也探不出来。这其中,必隐藏某种玄机,我心中有很不祥的预感。」

  「呸、呸、呸!你师父可不能出事,你师父出事那表示祝文韬也死了,到时祝香瑶岂非┅┅」岂非无依无靠,她若死赖着不走,於情於理卫紫衣也拉不下脸请她下山,令她流落街头。宝宝是一百个一千个希望祝文韬好好的尚在人间。

  「我看你这小子也不太可靠,不如我亲自出马,或许有惊人发现。」宝宝那双大眼睛机伶而又有点嘲弄的啾着他看。阴武此时已知他「初生之犊不畏虎」的性情,只要一想到好玩主意,往往忘了考虑安危与否。

  「你想怎麽做?」

  「听大哥说萧一霸有个独生儿子,我想乾脆直接去找他好了,十七、八岁的少年不似他爹那样老狐狸,应该很容易从他口中套出真相。」

  「你疯了!」

  「有道『不入虎穴,焉得虎子』,不然你有更好的法子吗?」

  「没有。」阴武老实承认,这是他第一次出来走江湖。

  「既然别无良策,还是照我想出来的办法最可行。」

  阴武毕竟年长些,考虑得比他多,无法漠视深入虎穴的危险性。

  「那好吧,我来找机会接近萧傲云。」

  宝宝瞪他一眼。「你少呆了,自然是我去才有可能成功。你老哥教明眼人一看便知是江湖人,萧傲云打从第一眼便会对你生出提防之心。反观我,文质彬彬,身上无一丝江湖人色彩,而且,我还拥有一项大法宝呢!」

  「什麽法宝?」

  「天机不可泄露,反正绝对教『黑蝎子帮』上下都查不出我的底细,萧傲云那小子更别提了,所以我去远比你去安全。」

  阴武少不得疑心重重,因为宝宝实在兴奋得奇怪了。

  宝宝可顾不得他,约定好联络方式,便一个人兴匆匆的走了。

  奇怪,他到底在兴奋什麽呢?

  原来宝宝终於想到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他一直想找个人试验自己穿女装的效果,这个人必须不认得他,如此一来,即使露出不男不女的怪样,丑闻也不至传到大哥耳中。所以阴武不适合,萧傲云倒是很适当的人选,山高皇帝远的就算闹笑话地无伤大雅,又可藉机打探祝文韬的下落,正是两全其美。

  於是,秦宝宝改换女妆,出现在大街上。

  她的模样可够惹人注目的,举止虽嫌爽利不够娇柔,带点男孩子气,然而,只要见她露齿一笑,灵活顽皮的眼睛那麽亮晶晶的一转动,任谁都不再觉得她奇怪,打心眼里喜爱她,更何况她美得似天上玉女,灵秀如仙。

  时当正午,宝宝东张西望打算找个地方吃饭,顺便打听萧傲云可能出现的地方,这时,突听得一阵金铃声,一匹骏马飞也似的驰至街心。

  这马儿通身漆黑,只有鼻尖一朵花形的白斑纹,昂首放蹄,神骏非常。马背上是一名十七、八岁的少年英雄,高壮结实,称得上英俊好看,两只澄亮无比的眼睛,散发着智慧之光;马高人壮,显得勇猛非常,腰间悬着一柄      宝石的宝刀,看他那装扮、那气派,分明富室子弟,而且,还是会武的哥儿。

  一时路上行人皆闪避不迭,唯恐被马踹到,秦宝宝也被好心的老人拖到路边,看情景,倒有点像皇帝出巡似的,那股子威风劲,宝宝可是初见,心想:「莫非他就是萧一霸的独子萧傲云?!」

  果然,听得百姓窃窃私语

  「萧大爷的公子好生勇猛,不愧是将门虎子。」

  「可不是,说起这位萧公子人挺好的,不会凭仗威势向我们老百姓作威作福,也没有萧大爷那股子霸气。」

  「嘘你不要命了!这麽大声批评萧大爷,要死啦?万一被他的徒众听见,焉有命在?你嫌命长是你的事,我可不奉陪。」

  宝宝心里好生得意:「来得好不如来得巧!」

  由鼻孔里重重哼出一声,她洋洋洒洒的大声骂道:「这个萧傲云还不够霸道?在街道上肆无忌惮的策马狂奔,让众人迎皇帝似的相迎,也不怕马儿突然发疯踹死人,还说人挺好的?这样的名门风范,可真教人失望。」

  几乎像瘟疫突然蔓延,在她左右身边的人一下子撤离她周围六尺远,像要与她画清界线,以免遭受牵连。

  就这麽着,小不丁点的宝宝终於逮到机会「鹤立鸡群」。

  这下子,萧傲云不想看见她都不行了,只消一眼,毫无例外的马上被她吸引住,心头为之大震:「好美的小姑娘!小小年纪已然艳夺明霞,宛若姑射冰雪,大有出尘之姿。芷柔表妹是我们兰州第一美女,比起这小姑娘,竟要逊色三分。」

  宝宝见他停下马来,顽皮的对他吐舌吊眉做鬼脸,这可露了本性,萧傲云不由得大感兴味,好奇的对宝宝招招手。宝宝哪有这样容易上勾,理也不理的转身离去。

  萧傲云怔了一怔,不由自主慢慢驰马跟上去,见她进入本地有名有格调的一间酒楼,下马跟了进去,却见店小二拦着宝宝不使她进去。

  「我又不是穷叫化子,怕我白吃白拿,为何不让我进去?」

  店小二取笑道:「这里是给男人喝酒取乐的地方,从来没有姑娘家走进来的。我若放你进去,可要笑掉人家大牙了。」

  宝宝很不服气,暗骂:「怎麽男人来得,我却来不得?半个时辰前,我也是一名堂堂男子汉。」这下子,可给她逮住当女人的坏处:有很多好玩的地方都是为男人而设,女子止步,却不曾听闻有专为女人玩乐而辟建的所在。当女人太吃亏了嘛!

  店小二不耐烦的伸手推她:「快走吧!快走吧!要是被客人发现,拿你当窑姊或艺妓硬拖了进去,我可不救你。」

  宝宝毫不抗拒的任由店小二推,这一推正好将她推向萧傲云的怀里,她大怒,一站稳身子便冲过去重重踢了店小二一脚,店小二痛得怒叫一声,举起拳头便要和宝宝拚命,萧傲云连忙出声叱喝道:

  「住手!不许你的脏手碰到这位姑娘。」

  店小二当然不敢反抗,本地大帮会、大财主的萧公子人人认得,今朝光临小店,感到十分的荣幸,忙哈腰作揖直打恭。

  「萧公子大驾光临,小的马上为公子找一处最好的座头。」

  萧傲云望向宝宝,他倒不介意带她进去叁观一次。

  「姑娘可有雅兴?」

  谁知宝宝还是看也不看他一眼,蹦蹦跳跳的出门而去,还一边哼唱着木兰诗:「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两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语音清越,和着自编的曲调,当真有说不出的好听。

  萧傲云被迷惑了,不知不觉为她所吸引。

  「此姝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第二人。」当这两句由他口中无心逸出,他的脸、他的眼睛在闪耀出了光辉,一种难以描述的少男情怀使他整个洋溢着光彩。

  要知萧傲云自幼人人当他是「小皇帝」,谁也不敢违拗他半点,待他年纪愈长,更是颐指气使,要怎地便怎地,没人敢在小太岁头上动土。如今有个人对他毫不理睬,对他的殷勤善待好像理所当然一样,也不谢一声,可说无礼之极,可是他却半点也不生气,反而更加喜欢那个不知姓名的小佳人了。

  当下想也不想,萧傲云牵了黑马,大步追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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