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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女生 第四章 作者:季蔷(季可蔷)

  她是女生。

  可这一点也不影响她的人气,相反地,在得知她女扮男装的真相后,那些痴傻的学妹更加仰慕她了,拿她当偶像一样崇拜。

  每天,都有不少初中部或高一的女生捧着她们在家政课亲手做的点心,像献宝似地送给丁蔚品尝,而她只要浅浅回送一抹微笑,幸福的尖叫声便此起彼落。

  丁蔚高踞在校园风云人物之首,而一向受瞩目的南岳三剑客,一夜之间成了她的陪衬。

  “这算什么?”虽说身边少了些黏人的苍蝇是不错,可这般遭人漠视毕竟让三剑客有些不是滋味,冲到导师办公室狠狠把莫传风臭骂一顿。

  “你明明知道丁蔚是女的,干嘛还误导全班?居心何在!”

  “冤枉啊,我从来没说她是男生啊。”莫传风只能不停叫屈,为自己辩解。

  好不容易上课铃声响起,送走了三名瘟神,他还继续哀声叹气,”这些学生真是的!到底懂不懂尊师重道啊?竟然这样辱骂老师?唉唉,我颜面何存?”

  “哼。”身后传来冰冷的嗓音。

  他立刻转过椅子,一张笑吟吟的脸凑到冷若冰霜的容颜前,“于师太,心情不好啊?”

  “别这样叫我!”于静逸瞪视他,神情更冷,“学生们胡闹,你也跟着耍宝,难怪他们不尊重你。”

  “啧啧,干嘛这么严肃呢?”星眸点亮嘲弄笑意,“你总这么正经八百,扎着头发,又戴着眼镜,活像老处女似的,难怪到现在还没男人要。”

  ‘你——”秀容染上气愤的红霞。

  “来来,摘下眼镜。”说着,莫传风自作主张拿下银边眼镜,湛眸在看清她莹亮大眼时,闪过一丝异样,“其实你的眼睛不难看嘛,又没有黑眼圈,干嘛老是拿眼镜遮住?”

  “要你管!”于静逸抢回眼镜,愤然挂上,伸手推了推镜架,“有时间多管闲事,不如想想你该怎么应付你班上的学生,看来他们可不会轻易放过你。”她幸灾乐祸地睨他一眼。

  “那几个臭小子?哈,我才不怕。”莫传风满不在乎,“不过是十几岁的小鬼头,想跟我斗还差得远。我不过看他们平日太嚣张,才小小教训一下而已。”他顿了顿,“我担心的只有一个人。”

  “谁?”难得正经的神情让于静逸挑起了眉。

  “那个小女生。”

  “丁蔚?”

  “她父母在她上小学的时候就离婚了,她跟着妈妈一起搬到台北,初中时,母亲因病去世,她选择一个人留在台北念高中,可今年,哥哥又死了。”莫传风轻声叹息,“一连遭受这么多打击,难怪她看起来总是不太快乐的样子。”

  “你怕她想不开吗?”

  “她是个很聪明又很纤细的孩子,我怕她太钻牛角尖。”

  于静逸凝睇他,好一会儿,“没想到你这个导师还不坏嘛。”嗓音温柔。

  他蓦地扬眸,四束眸光短暂交会。

  “……你总算认清我其实是个好人了吧。”他不正经地笑道。

  “哼”

  “为了好好开导她,你说我是不是应该约她放学后留下来单独辅导啊?你知道,找个灯光美气氛佳的地方,好好跟她单独谈,……”

  “你……你敢!”两本教科书重重敲向他的头顶,“你这下流的家伙,敢对我们学校的女生伸出魔爪的话,我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语毕,于静逸狠狠瞪他一眼,蓦地转过身,踩着高跟鞋的身躯忿忿离去。

  莫传风深深靠人椅背,放纵自己欣赏她窈窕美妙的倩影,“真是个一本正经的小尼姑。”嘴角勾起笑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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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雨了。

  绵密的雨丝宛如少女哀愁的眼泪,缓缓地、柔柔地流泄,瞬间滚落一地心碎神伤。

  丁蔚仰起头,任微凉的雨滴落上眉眼,脑海再度浮现昨晚的一切。

  昨晚,在客厅里,父亲拉着她,说了一晚上关于哥哥的事。

  总是这样的,爸爸要不是一个人坐在客厅或书房对着哥哥的相片发呆,就是拉着她滔滔不绝的倾诉。

  他告诉她,哥哥小时候发生的每一件琐碎的事,从他出生开始,一直到他上学。他还告诉她,在她在台北生活的那段时间,在家的哥哥是多么为他争气,不但年年考第一,课外活动也一把罩。

  “阿毅是个奇才,小蔚,任何事只要他想做没有做不到的。看到没?这面金牌。”父亲热切地捧着一面金牌对她说道:“这是去年他参加校庆运动会拿到的,一百公尺短跑金牌。那时候他因为一些小事因我吵架,结果拿到金牌后回家第一件事就是找我道歉,他说这个算是他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唉,小蔚,你哥哥真是个好孩子啊。”

  是啊,哥哥是个孝顺的孩子,她知道。

  她太知道了……

  展开眸,她望着在雨雾下显得朦胧的校园。

  明天就是校庆了,她也报名了一百公尺短跑,她也希望拿到一面金牌。

  也许有了那面金牌,父亲会记起他还有另外一个孩子——

  深呼吸一口,她蹲下身将双手抵在起跑线前,摆起冲刺的姿势。

  预备,砰!在心里假想着枪呜,她拔腿冲向雨中,发了疯似的,拼命往前跑。

  再快一点!还不够快,再快一点!

  一次又一次,她在细雨纷飞中来回奔跑,纤细的身躯淋得湿透。她不停地跑,不停地与风竞速,直到一声暴怒低喝在她耳畔响起。

  “丁蔚!你做什么?”

  她茫然停下几乎快失去知觉的双腿,怔怔望向眼前白蒙蒙的人影。

  “沈丹青?”

  “你发什么神经?”细雨湿湿地沾染上他英挺的五官,“放学了还不回家?傻傻在这里淋雨?”

  “你别管我。我在练习。”

  “练习什么?”

  “明天就是校庆了,我要练习短跑。”

  “我知道你报名了一百公尺短跑,可也不必天天练习得这么拼命吧?又不是什么了不起的比赛,只是学校运动会而已。”

  “你不懂!”她怒视他,“我想拿金牌。”

  “干嘛?”

  “总之我想拿就是了。”她推他,“让开一点!别挡我的路。”

  他伸手扯住她,“你白痴啊?想发烧捞病假也不是用这种方法!”

  “谁想请病假?放手啦!”

  “我不放,除非你跟我走。”

  “我为什么要跟你走?你又为什么非管我不可?”她气急败坏地瞪他,“你不是不想理我了吗?”

  “我——”沈丹青一室。

  “自从知道我是女生后,你看到我就像看到瘟神一样,成天躲着我。”她恨恨咬牙,推不开胸口一股莫名的委屈,“既然这么讨厌我,就别再管我了啊,当我们不认识多好。”

  “丁蔚…”

  “我知道你瞧不起女生,觉得女人什么也做不好,对吧?”

  “我……不是这样,其实我是——”沈丹青想解释,可却讷讷不知说什么好,看着淋了雨反而犹如出水芙蓉的她,他只觉自己的脑子似乎成了一团浆糊。

  躲她,不是因为瞧不起她,更不是因为讨厌她,而是不由自主地怕她啊。

  他从来没料到自己会怕一个女生——她们对他而言,只是柔弱可爱又亟需男人保护的动物,他顶多觉得有些麻烦,却谈不上怕。

  可他……怕她,怕她不经意时拂发至耳后的动作,也怕她闪亮的眸灿灿地瞧着他,怕她冲着他气愤尖叫,却更怕她玫瑰色的唇偶尔扬起的淡淡浅笑——

  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只知道很多时候当自己面对她时,心跳会狂野得像万马奔腾。

  “你走开,我要练习。”她厉声赶他走,然后蹲下身再度摆出冲刺的动作。

  而他只得愣愣瞧着。

  雨愈下愈大了,他拉不走她,只好站在一旁陪她淋雨。

  然后,在一阵乍起的狂风吹得他视线不明时,他听见了一声细微的喊叫。

  “怎么啦?”他急急冲向跌倒在地的少女,“丁蔚,你还好吧?”

  “不要碰我!”尖锐的嗓音赶在他碰触她前响起,“不要碰我。”湿润的容颜扬起,苍白的唇瓣发颤。

  水珠在她清秀的容颜交错纵横,不停奔流——是雨,还是泪?

  还来不及细想,压抑的鸣咽闷闷自她后间逸出,她连忙伸手掩住。

  望着她仓煌的举动,沈丹青心脏一扯,“好了,别哭了,我知道你很痛。”他伸手拍拍她的肩,“过两天就会好的,没关系。”

  “可是……可是明天就要比赛了啊。”

  “没关系,大不了不参加嘛。”

  “我要参加!不能不参加!”她蓦地扬声,像个孩子般任性地冲着他喊道:“我一定要跑第一,一定要拿到金牌!”

  “可你受伤了啊。”他蹙眉。

  “你不懂,你不懂。”绝望缓缓覆上她的容颜,她伸出手,掩住一脸悲痛,“为什么?为什么偏偏扭到脚?为什么不让我参加比赛?我要参加,我想参加——”她哽咽着嗓音,哀伤的哭声在雨中听来格外令人心疼。

  沈丹青不觉展臂,将她发颤的身躯拥入怀里,“好了,别哭了。乖,别哭了。”他紧紧拥着她,一面温柔地拍抚着她起伏不定的背。

  “我想要金牌——”小手紧紧拽住他胸前的衣襟。

  “你一定会拿到的。”

  “可是我的脚……”

  “嘘,别担心,你一定会拿到的。”他柔声锈哄她。

  因为他会替她拿到。这一刻,无论她要什么,他都会为她取来的。

  深邃的眸闪过坚定的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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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天仿佛同他们开玩笑,昨晚还浙浙沥沥下着雨的小城,今天却是风和日丽,晴空万里。

  正是举行校庆的好天气。

  望着宛如讽刺她的天色,丁蔚用力咬了下唇, 左手不觉抚上仍然隐隐作疼的脚踝。

  虽然昨夜在沈丹青的帮助下,上了药酒,又做了按摩,今晨脚踝还是微微发肿,她只能紧紧地缠上绷带。

  拖着这只脚,她能拿下短跑第一吗?

  她不敢奢望。

  可她仍然要试试,只要有一线希望,她绝不会放弃。

  “丁蔚,看,你的亲卫队很不错哦。”和她一起坐在草皮上的钟晨露笑着指了指看台上一幅横向拉开的布条。

  察觉到丁蔚正往那个方向看,看台上的学妹们齐声喊出布条上写的大字。

  “丁蔚学姐加油!”

  “这么受学妹欢迎的学姐,你是第一个。”钟晨露笑,把握机会照下了丁蔚写着淡淡感动的容颜,再转过镜头,拍下拉着布条加油的亲卫队。

  然后,她放下相机,笑容灿烂可比阳光,“你来了真是太好了,丁蔚,一脚把南岳三贱客踹下人气排行榜宝座,真是大快人心。”

  丁蔚扬眉,“看来你跟他们好像有仇。”

  “大仇没有,小恨不断。”钟展露坦然地说,“总之我看不惯他们几个总是一副舍我其谁的狂样。”她眨眨眼,“你看过我们校刊的笑话吧?”

  “你是指雪特、法克、毕奇?”

  “没错,那就是我给他们取的代号。”钟晨露哈哈哈大笑三声,很以自己的杰作得意。

  “钟晨露,你这恶婆娘,想对我们班丁蔚做什么?”远远地,蔡子麒精神充沛的声音扬起。

  我们班……丁蔚?

  钟晨露扭过头,狠狠瞪向死对头,“干嘛叫这么亲密?丁蔚是你什么人?”

  “干嘛?你吃醋啊?”

  “我……”她一呛,“你少臭美!”

  “总之呢,丁蔚既然在我们班,就是南岳的人,你们北岳的小尼姑最好离她远点,她跟你们不是一路人。”

  “哼。”

  “哼什么哼?没事还不快闪?”

  “没看见我在采访吗?”钟展露举起相机,嗓音宛如里上蜂蜜般甜腻,“亲爱的法克同学。”

  “法克?”蔡子麒睁大眼,“原来我是法克?”这下,困惑他许久的谜题可揭晓了。

  嘴角微微抽搐。

  钟展露把握机会,迅速把一险呆样的蔡子麒猎入镜头,唇角微笑更加畅快。真是太完美了!她连标题都想好了。

  法克先生终于解开身世之谜!

  呵呵,下期校刊就以这个当封面吧。

  “我走啦,丁蔚,祝你比赛顺利!”朝丁蔚抛下一句后,钟展露兴高采烈地离去。望着她蹦蹦跳跳的背影,蔡子麒深觉不妙,可又捉摸不着她葫芦里卖什么药。

  “子麒,发什么呆?”粗鲁的嗓音唤回他的心神。

  “丹青!”他喊,显然很意外在操场看见好友的身影,“你来干嘛?棒球队不是有一场友谊赛吗?”

  “我来参加比赛。”沈丹青粗声道,湛眸不觉瞥了一眼同样正愕然望他的丁蔚。

  “什么比赛?”

  “一百公尺短跑。”

  “什么?你什么时候报名的?”

  “现在。

  “嘎?”

  “我代替你上。”

  “你替我上?”蔡子麒莫名所以,“凭什么?我又没缺胳臂断腿的,你干嘛替我?”

  “总之,我替你就是了。”沈丹青将他按坐在草皮上,“我已经跟老师说你不慎受伤了,他同意换人。”

  “可是我没有受伤啊……”

  “我很乐意现在就打断你的腿。”沈丹青阴森地瞪视他。

  “别……干嘛那么认真啊?丹青,你根本对这种比赛没兴趣不是吗?而且你知道E班的周家群也参加吗?除了我,没人是他的对手啦……”

  “我会拿到金牌。”沈丹青打断他的话。

  “什么?’

  “我会打败那个周家群,拿到金牌。”

  “你别闹了啦,他的纪录是十二秒耶!有没有听到?十二秒!”蔡子麒哇哇大叫。

  可沈丹青没理他,径自往跑道走去,准备热身。

  他怎么回事?

  丁蔚茫然地望着跑道上俊拔的身影,他现在应该戴着头盔、拿着球棒在场上打击啊,怎么跑来参加短跑比赛了?

  他不但强制替代蔡子麒上场,还说一定要拿下金牌……莫非,是为了她?

  你一定会拿到的。

  温柔的嗓音再度在她耳畔回旋。

  难道他的意思是……他会替她拿下?

  心韵开始不规律起来,呼吸紧紧梗在喉头。

  枪声鸣起,看台上进出热烈的加油声。可她完全没听到,只是怔怔地望着那个为了她,正极力与风争速的少年。

  他跑得那么卖力,不顾一切地摆动着四肢。

  “他疯了。”蔡子麒在她身旁喃喃说道,“跑步根本不是他的专长,他肯定跑不过周家群的。”

  可他跑得那么快,只差周家群一点点……不,他超过他了,抢先一步超过了终点线。

  欢呼声震天价响地爆开,随着沈丹青高举双手的动作,一波一波往丁蔚耳畔推。

  “奇迹。”蔡子麒评论。

  他真的……为她拿下了金牌,是为了她,为了她——

  高挺的身躯走向她,双唇勾勒着笑弧,星眸烟烟,“我说过你会拿到的,丁蔚。”

  她不语,心弦震荡。

  扩音器响起了要高中部参加一百公尺短跑的女同学上跑遍预备的宣布。

  她木然站起身。

  “你做什么?”沈丹青惊愕地扯住她的手臂。

  “参加比赛。”她低声道。

  “你疯了!”他瞪祝她,“你的脚还没好呢。而且我已经跑到第一了啊,我的金牌可以给你……”

  “那不一样。”她扬眸,眼神凄楚,“我必须自己拿下它才行。”

  “为什么?为什么你非要金牌不可?”他气急败坏地质问她。

  她没有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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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是白痴!

  巴巴地捧着一面金牌送到她面前,她却不屑一顾!

  为了她,他在棒球队比赛时开溜,让整个球队的队员为了找他差点翻了天,更差点丧失队长的威信,结果,人家对他的满腔热血根本不以为意。

  仿佛为了气他似的,她还故意瘸着伤腿,一拐一拐跑完全程,不知赚取多少学妹同情之泪。

  她们为她,加油到声嘶力竭,而他看着她拿自己的身体开玩笑,只觉得愤怒难当。

  简直太可恶了!这个倔强的女人。他不管了!随便她怎样好了!

  怒气冲冲地回到棒球场,他在五次打击中轰出四支全垒打,无数次界外球把对方投手吓得手脚发软,第五次只得送给他一个四坏球保送。

  他把怒气发泄在比赛上,比赛完后,也不参加球队的庆功宴,径自回到依然热闹缤纷的校园。

  运动会刚刚结束,现在开始,是各班使出浑身解数办园游会的时刻。有的班级摆出小吃摊,卖着奇奇怪怪的零嘴;有的班级大玩霹雳布袋戏同人秀,让他走在路上碰到的不是素还真就是叶小钗;还有个班级索性搭台唱起歌仔戏,搞笑的演出笑倒台下一群观众。

  可沈丹青全都视若无睹,他只是迈着极快的步履在校园里横冲直撞,四处穿梭。好半晌,当他终于醒觉过来时,他才发现原来自己正在寻找她的身影。

  他像个疯子不停在校园里逛来逛去,左顾右盼,原来只是想找到她在哪里。

  该死!真该死!

  领悟到这一点后,他整个人震惊地位立原地,宛若生根。

  然后,他看见她了,她正在一群学妹的簇拥下,神情尴尬地步上表演台。

  搞什么?

  沈丹青睁大眼,瞪着她被学妹们硬生生戴上粉红色长假发,还换上一身怪怪的服装——黑色镶粉红边的军装式上衣,红色短裤,手上拿着一把西洋剑。

  “这算什么?”随手抓来一个在台下看热闹的学弟,他低声怒吼。

  ”学……学长,你……你不知道吗?”学弟被他的怒气吓了一跳,说话微微结巴,一那些女生要了学姐参加 COsplsy比赛。”

  “干嘛?”

  “扮欧蒂娜啊,她们说由学姐来扮演‘少女革命’的女主角最具说服力了,肯定可以拿下第一名。”

  “少女革命?那是什么见鬼的玩意儿?”

  “日……日本卡通。

  比赛开始了,在主持人一阵夸张的介绍后,丁蔚正式出场,才刚展露一抹微笑;立刻引来满堂喝采。

  “学姐!好帅哦,学姐!”尖叫声此起彼落。

  沈丹青怒视这一切。

  当他为了她郁闷满怀时,她竟然跟学妹们玩Cosplay玩得那么开心,还笑得那么甜,那么羞涩……

  “shit!”他蓦地出声诅咒,发现自己毫无理由地嫉妒那些学妹。她们凭什么得到她的微笑?而他辛辛苦苦拿下金牌,却被她当成驴肝肺!

  一念及此,沈丹青面色更加铁青,他抬头,狠狠瞪向台上的丁蔚。

  她仿佛也看到他了,唇畔扬起的笑弧一敛,星眸迅速沉黯。

  她凝望着他,一对会说话的眸子仿佛蕴含千言万语,他冷冷回迎。

  忽地,台上的丁蔚动了动身子,似乎意欲下台,可却及时被主持人拦住,而他身边也不知何时出现了另一个女同学。

  “丹青,原来你在这里。”柔腻的嗓音拂过他,接着,一双藕臂主动缠上他的臂膀。

  他转过头,林美云漂亮的脸正笑意盈盈。

  “丹青,我刚刚去看了你的比赛哦。四支全垒打!你真的好神哦。”

  “你去看了我的比赛?”

  “嗯。”林美云用力点头,讨好地撒娇,“人家一直为你加油呢。”

  “……谢谢你”。 “你干嘛不参加庆功宴啊?他们说要溜出去唱KTV呢。”

  “我不想去。”

  “那你想做什么?”

  他想做什么?

  瞥了一眼台上容色有些发白的丁蔚,他忽地灵光一现。转向林美云,他对她送去从不曾有过的迷人微笑,迷得她晕头转向。

  “美云,这个帮我收着。”他从口袋里掏出方才得到的短跑金牌,塞入她的掌心。

  “咦?这不是你刚刚短跑得到的金牌吗?”

  “帮我拿着。”他说,湛眸故意往台上瞥去。

  林美云没注意,喜滋滋地戴上金牌,“借我戴一下……不,干脆送我好了,丹青。”她撒娇。

  他不责可否,只是淡笑地看着台上紧蹙秀眉的丁蔚,她咬着唇,神色阴晴不定。

  她应该看见他把金牌交给林美云了,应该明白他对她其实一点也不在乎了吧。

  哼哼,很好。

  沈丹青蓦地一阵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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